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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整体稳定广西就业形势,近日,自治区政府印发了《促进广西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措施》。
这十项措施分别是:。
一是充分落实基层就业服务项目规划。 加强基础教育、党建等行业的人才队伍建设,招收年度应届毕业生,其中中小学教师8000人,“特岗计划”教师7000人,农村小学全科教师1000人,“城市社区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人员”1200人。
二是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模。 将毕业年级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见习对象,积极发展见习基地,为毕业生提供10000多个就业见习岗位。 按照1500元/人/月的标准对见习基地给予就业见习补助金,见习期满停留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实际停留者按照2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助金,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是积极扩充教师队伍。 对未取得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的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先到上级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然后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 各区市、县(市、区)要加快教师招聘计划的制定,尽快组织招聘,以补充乡村中小学教师和公立幼儿园教师为重点。
四是扩大高中毕业生的升学规模。 全面落实研究生扩招计划,完成1.9039万招生名额,扩大应届毕业生升学途径,提高广西大学毕业生高学历水平毕业生的比例。 充分挖掘广西大学承载能力,扩大专升本招生规模,全面完成2.4万招生名额。
五是鼓励高中毕业生参军。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完善高校毕业生入伍奖励措施,对比毕业生群体精准推广动员和要点招聘,积极吸引毕业生入伍,实现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人数比去年同期增长20%。
六是扩大国有公司大学毕业生招聘工作岗位。 全区国有公司要做好人才储备规划,积极比较应届毕业生群体的设置岗位,提高应届毕业生的招聘比例,严禁设置不合理的门槛。
七是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对金融机构认为信用良好的大学生创业者,基本取消反证。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从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开始,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万元的限额标准,依次扣除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毕业五年内首次在设区市区开办小微型公司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不重复5000元创业扶持补贴的创业地在贫困县的,补贴标准将提高到1万元。
八是促进小微公司吸收高校毕业生就业。 对招收毕业年度大学毕业生或离校2年的大学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公司和社会组织,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促进津贴,给予1年社会保险津贴。
九是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和兜底保障。 通过“就业咨询覆盖全覆盖、就业培训覆盖全覆盖、就业推荐全覆盖”,为建段立卡农村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支持。 对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优先开展实名登记和就业支持。 加强贫困毕业生的兜底保障,鼓励残疾、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属于城镇零就业家庭、注册失业连续12个月难以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各地机关事业单位或经营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所需资金为就业补助
10是优化就业服务。 对延期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相应延长接收报到证、传输档案、落户的处理期限。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将户籍、档案在学校保存两年,或者转入出生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用人单位的考试、录用,或者执业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持续开展网上招聘服务,扩大职场新闻、职业指导、网上面试等服务供给。 支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高校毕业生比较开展网上招聘活动,根据招聘会的服务人数、效果和价格,给予一定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作者:沈泉池)
标题:“广西十项措施帮扶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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