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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彭媛媛) 3月31日从南宁市人社局获悉,南宁出台“工代训”补贴政策助力公司再生产,对公司组织的新员工或调职员工在岗位上提高技能开展“工代训”,并给予补贴。 标准为500元/月,计划发行期为今年2月1日至6月30日。
近日,南宁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单位“工代训”补助金发放员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的规定,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司,凡职工今年2月1日至6月30日新入职或调职的公司为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每月职工支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上工资的公司职工通过岗位实践获得技能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可以选择不按月或一次性重复申请,但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劳动者培训”补助金的申请。 发现公司提供虚假新闻、材料等手段骗取补贴的,除不退还一次性支付的所有“工代培训”补贴资金外,还将公司失信行为新闻推送到南宁市信用新闻共享平台,公司不具备“工代培训”补贴申请条件。
■补助金标准
1 .新员工在补助金发放期内的参保月支付。
例:张先生于3月8日到a企业工作,5月5日辞职。 、4月份a企业依法参加张先生的社会保险后,a企业可以到人社部门领取张先生3、4月份的“按劳务费培训”补贴,共计500元/月×2个月=1000元。
2 .调职员工从调职当月开始的参保月开始支付。
例: 3月15日,b劳务派遣企业新录用李先生,4月5日派遣员工到c企业,7月10日终止派遣。 ――6月,b企业依法为李先生参加社会保险后,c企业可向人社部门领取李先生4―6月“按劳务费培训”的补贴,共计500元×3个月=1500元。
(作者:彭媛媛)
标题:“@南宁公司,组织“以工代训”可获每人每月5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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