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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逐步减免公司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11号,以下简称11号文件)。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11号文件的有关具体贯彻实施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请介绍为尽快落实号文件,向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部门提出了它们的贯彻实施要求。

回答:

为了全力推进11日文件的早期落地效果,我们向各地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深入学习减免政策精神。 逐步减免公司社会保险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冠防控肺炎疫情的重要措施,对减轻公司负担、稳定就业、稳定公司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逐步加强落实减免公司社会保险费政策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政策的落实,使公司有切实的获得感。

二是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法,有组织地实施。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统一制定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办法,周密部署,夯实责任,推进表格。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部门围绕逐步减免社会保险费的目标任务,自主履行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合作与协作,建立健全扎实落实的体制,落实精细的社会保险费减免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各自的任务,制定政策。

三是及时研究和处理新情况新问题。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实务指导,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表达,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减免政策的实施进展,及时发现政策执行期内的各类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妥善解决。 必须围绕民生保障底线,确保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全额支付,维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能具体介绍一下逐步减免公司社会保险费的政策的执行期限吗?

回答:

各地减免政策统一从年2月开始实施,不得延期,结束月份将按照各省的具体实施办法实施。 各地明确减免政策的执行月必须连续连贯,执行期限合计月数不得超过11号文件规定的上限。 具体来说,湖北省以外的省份可以免除中小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种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期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 大公司等其他机构(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3个社会保险费减半可以征收的单位缴费部分,减税期间在3个月以下,也就是减税政策可以实施到4月。 湖北省对各类投保人(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可以免征3个社会保险单位的缴费部分,免征期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免征期可以执行到6月。

各地减免政策必须严格界定为费用所属期的三种社会保险费,参保人员追缴减免政策实施前未清偿的款项,预缴减免政策结束后的社会保险费,均不在本次减免政策范围内。

这次分阶段减免了3种社会保险费,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公司采取了差异化政策,具体适用对象是如何划分的?

回答:

此次出台的3项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显示,除湖北省外,其他省份可免除3家社会保险公司缴费部分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中小企业。 按照公司办法参加保险的个体经营者,参照中小微型公司享受减免政策。 各类大公司、民办非公司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可以减半征收3个社会保险单位的缴费部分。 湖北省在3家社会保险公司缴费部分的单位范围内可以包括各类大中小微型公司、以单位方法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营非公司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

公司很在意自己的画型分类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是如何明确各类公司的画型的?

回答:

明确公司的划型是精确实施减免政策的前提。 各地应当由工信部、统计局、快速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公司〔〕300号)等规定,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进行分类。 如果有相关部门已经划定的结果,直接使用现有结果尚未确定,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一是根据公司现有的参保登记、申报等数据按照现有标准进行分类。 二是在现有数据不能满足公司突破性需求的情况下,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增加公司的事务负担。 的分公司按所属独立法人的类型分类。 保险公司对划型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变更申请。 政策执行期间,新设公司应当按时办理参保手续,各地对新保险公司及时划型,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减免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阶段性减免公司社

部分投保人2月缴纳了3笔社会保险费,在得知所在地区实行减免政策后,2月应该减免的单位费用可以退还吗?

回答:

对年2月被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应当重新确定投保人的缴纳额,准确明确减免额。 关于减免的金额,优先直接退款。 对中小企业,各地可以按照程序统一退保,投保人对不需要提交申请或提交相关材料的大公司等其他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尊重公司的意愿和选择,抵消或退保今后月的缴费。

我们要求各地加强部门合作,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缩短办理时间,确保收取部分费用及时归还账本,并在第一时间将办理结果以适当方式通知投保人。

参保公司如何办理社会保险费减免手续?

回答:

保险公司如实申报缴费基数、适用费率,确认公司策划结果。 各地人社、税务部门优化申报项目,提前做好新闻系统准备,方便公司根据公司规划类型精准享受减免政策,根据确定的应缴费金额扣除免费后缴费。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保险公司,可以申请延期吗? 交货期是如何规定的?

回答: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包括参加公司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以申请拖欠社会保险费。 宽限期在年内,宽限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宽限期不收滞纳金。

逐步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将于年4月30日到期,多家公司是否介意在失效后该政策是否继续?

回答:

我们将继续实施逐步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将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各地根据现实制定。

在逐步减免公司社会保险费期间,会影响公司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关系的延续吗?

回答:

减免政策执行期间,不影响人员正常流动,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关系转移接续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其中,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仍按缴费基数12%的比例转移统筹基金。

投保人如何及时了解公司的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以方便办理申报缴费?

回答: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各地人社、税务部门网站、热线、微信公共平台等多种渠道和形式获取相关政策复印件和业务操作指南。 我们已经要求各地的人社、税务部门优化申报流程,在系统中添加公司类型标签,保证投保人精准享受减免政策,不额外增加投保人的申报负担。 另外,网上申报功能也更加完善,便于投保人不出门就完成申报缴费。

此次阶段性减免政策力度大、范围广,会影响社保基金的运行和社保待遇的发放吗?

回答: [/s2/]

此次阶段性减免政策是在充分考虑三种社会保险制度运行和基金结余的基础上制定的,总体上基金支持能力较强,减免政策实施后,能够保证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 各省级政府应当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确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全额发放。 此外,我们将继续推进社会保险省级统筹员工,实施公司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年调剂比例达4%,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标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阶段性减免公司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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