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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组指挥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年清明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组指挥部关于开展年清明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新型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直、中直各单位:
为了贯彻《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控制机构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电〔〕6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7号)的精神,我校年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防控。
各地要切实落实土地责任,严格管理城乡凝聚性祭祀扫墓活动,不得举办凝聚性祭祖扫墓活动,不得举行家族性、家族性大规模凝聚扫墓,严禁祭祖后举行集体集会聚餐。 一旦发生疫情,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机构应当采取果断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要巩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责任,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和历史埋葬点,安排专人负责祭扫活动的安全管理,不凝聚祭扫群众,严防因火灾事故发生。 要巩固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应急预案,编制防控预案,落实防控和相关应急措施,加强防控培训、应急培训、机构安全等工作人员。 继续停止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的祭扫服务,停止集中祭典、集体共祭、抛尸、骨灰花坛安葬等集体活动。 办理遗体交接、火葬、骨灰存放、埋葬等业务时限定人数,要求相关人员戴口罩,进行测温、代码出入登记等检查。 拒不遵守防疫现场管制,扰乱殡葬服务机构正常秩序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调查和打击。
二、搞好服务保障。
各地要积极宣传公益代祭扫、网上祭扫等新的祭扫方法,让广大群众进行远程祭扫和纪念追思。 从大众实际诉求出发,通过官网、移动呼叫方、微信公共平台等途径,加快网络祭祀平台的建立,提供免费的网上祭祀服务。 探索在网上缴纳或者延期公墓管理费、骨灰托管费等便民服务措施,减少群众现场办理业务的人数。 在严格收款管理的前提下,可以开展代理扫码、献花等简约文明的代理服务项目。
三、加大推广诱导。
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信息网、广西殡葬领域协会等开展清明节主题推广周活动,大力推进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绿色、文明、节地埋葬新风,积极倡导家庭追思、网络祭祀、代祭扫等新的祭奠方式,营造殡葬改革良好氛围 各地完全利用当地主流媒体和网络自媒体,采用公告、倡仪、公益短信等形式,及时广泛科学规范发布新闻,大力推进疫情防控和节日祭扫服务管理政策措施,引导城乡居民在疫情结束后开展现场祭扫。 严格规范殡葬相关情况管理,加强舆论的研判、监督和处置,向当地群众充分推进和说明政策,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注,及时制止不正当言论,做好舆论应对。 并且诱惑群众,以各种方式劝告驻外人员(包括区外、境外人员)在今年清明节期间不要回桂扫墓,防止输入性疫情的发生。 发挥政治家、干部的领导作用,深入挖掘清明节慎终追远、家风传承、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文化内涵,宣传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葬礼礼仪,网络祭扫、小家庭追思、寄语、献花等文明低碳祭扫
四、加强组织保障。
各地要在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设立清明节疫情防控工作专业班,确定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及时防范各类风险风险。 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领导班子、重要岗位全天候值班和报备制度,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前指挥,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3月25日
标题:“今年清明节,广西不得举行凝聚性扫墓活动、严禁祭祖后群体性聚会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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