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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作为今年全国两会的重要副本,多年酝酿已久的民法典草案已提请昨天13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这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看点1
疫情相关:保护在特殊情况下无人照顾的“被监护人”
突然新冠引发的肺炎疫情打乱了人们的生活节奏,也给民事立法带来了新的课题和挑战。 结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民法典草案进行了比较最新的编纂。
――根据进一步的完全监护制度、草案,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不能履行监护责任,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顾的状态时,被监护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顾措施。
――草案在征用组织、个体不动产和动产的事由中,加入了“疫情对策”。 针对疫情中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草案规定物业服务公司或者其他管理人员应当落实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业主应当依法配合。
看点2
物权篇:确定居住权,解决业主维权和维护难题
草案的一大亮点是增加规定了“居住权”这一新的用益物权,确定居住权基本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采用登记的占有、他人的住宅,满足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另外,对于住宅建设用地的采用权70年如何处理、小区业主维权困难、公共维修资金常年“沉睡”等社会热点,草案有确定规定。
――确定住宅建设用地的开采权期满,自动更新。 续费的缴纳或减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设立要给予指导和协助。业主共同降低若干事项,特别是建筑物及其相关设施维修资金的投票门槛,增加规定紧急情况下采用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
看点3
合同篇:增加不动产服务合同、完整电子合同
在买大房子之前,缴纳水电费之前,人们的生活中各种各样的合同是不可缺少的。 对比近年来合同行业的新问题,草案在合同篇中制定了一系列规定,亮点如下
——对比物业服务行业的突出问题,草案增加规定物业服务合同,为老百姓处理物业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为了适应电子商务高速发展和培养老百姓网购习性的需要,草案完善了电子合同订立规则。
――近年来各界反映了强烈的高利贷问题,而草案规定禁止高利贷。 针对众多客户遭遇的商家“霸王条款”,草案完善了风格条款制度。
看点4
人格权篇:加强个人新闻和隐私保护
手机app偷偷收集个人新闻吗? 不能忍受骚扰电话吗? ……应对新闻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新问题,草案对隐私和个人新闻的保护可谓浓墨重彩。
――确定隐私的定义。 根据草案,隐私是自然人个人生活的平静和不想让别人知道的隐私空之间的隐私活动、隐私新闻。
――贯彻关于防止性骚扰的规定。 草案在总结现有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规定了性骚扰的认定标准,以及机关、公司、学校等机构防止和制止性骚扰的义务。
另外,为了规范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学研究活动,规定了从事这种活动必须遵守的规则,使科学伦理不成为“不可承受的沉重”。
看点5
婚姻家庭篇:设立离婚冷静期,确定夫妻共同债务
草案中备受瞩目的婚姻家庭篇着眼于促进家庭和谐,反映当今人们强烈的现实问题。
――为了减少“头脑发热”的离婚,草案规定了离婚申请30天后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明明是无过错的一方,离婚后却“人才车辆空”; 离婚后意识到莫名其妙的“被债”……草案对这种现象说“不”,展现出了维护家庭合法权益的鲜明价值观。
看点6
继承篇:扩大遗赠扶养协定的范围,增加新的遗嘱形式
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人们的财富不断增加,财产继承问题越来越重要。 草案是继承篇中对现行继承法的多处编撰,有利于遗产的妥善保管和顺利分割,促进家庭和平。
——保障“老有依”,满足养老形式多元化的诉求。 草案的完全遗赠赡养协议制度,适当扩大赡养人的范围,确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成为赡养人。
——与时俱进,遗嘱的形式和效力更加灵活多样。 草案增加了印刷、录像等新遗嘱形式,增加了对继承人的许可制度,删除了现行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看点7
侵权责任篇:解决高空坠落物的问题,防止“自助行为”被滥用[/s2/]
比较高空抛物坠物、草案多管齐下:比较确定禁止从建筑物抛掷物品的这类事情难以解决的首要困难是行为人难以明确的问题,强调有关单位必须依法及时查处,查明责任人。
为了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草案还对“自助行为”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草案指出,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不能及时得到国家机关的保护,不及时采取措施,受害者将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保留侵权人财产等合理措施 草案还确定了被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损害他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标题:“7大看点解析民法典草案怎么回应百姓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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