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429字,读完约4分钟
昨天,西乡塘区安吉华都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二期)业主向本报表示,收房时,车的每月停车费为350元/辆,电动自行车为40元/辆,物业费为每平方米1.2元。 安吉华都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一期)的推车停车费只有150元,电动自行车不收钱。 对此,开发商表示,停车费是按照相关政府的物价收款标准征收的。
所有者物业费的停车费过高受到质疑
反映出业主等许多业主是12月13日到小区收房才知道轿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停车费的。 由于怀疑征收的停车费和事业费过高,目前多位业主在集团内宣布保留房间,并告知保留房间的相关明细。
记者说:“不动产的存款太高了。 我看到了“请暂缓收款”的明细书中记载了12条意见和建议。 其中,第一条认为房地产综合服务费过高。 “二级物业服务等级物业综合服务费每平方米1.2元/月”,质疑小区物业是否具备二级资质。 “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之前,房地产企业是前期的房地产,只能按物业服务的三级费用征收。 也就是说,最高每平方米0.99元/月。 其他商业费用仅为每平方米0.9元/月。 ”。
此外,业主认为,地库租赁车的小型车每月按350元/辆收取的标准过高,偏离了经适房保障功能。 “如果对同类经适房区的停车收钱,其他小区的地面停车每月80元/辆,地库停车150元/辆即可。 ”。 “电动自行车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 “电动自行车必须免费停车,安装商业充电桩,按1元/4小时的标准收取费用”。
记者当天下午来到入团现场看到,办理收房手续的业主寥寥无几,越来越多的人在外场观望。 业主质疑物业费征收过高,南宁市信佳物业服务有限企业安吉华都二期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领导不在现场,具体什么时候回来都不清楚。 “每平方米1.2元/月的收款标准登记在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中,表示业主既然签了字,就批准该收款标准。 ”。
开发者按照政府物价的收款标准领取
许多开发商的员工也到现场向业主说明收款情况。 未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安吉华都区第一期为年交房,过去6年,南宁市物价持续上涨,无法按以前的收款标准衡量目前的停车费。 开发商投入大量价格,按照一级标准建设二期地下车库。 开发商建造住宅的利润控制在7%以内,投资也必须考虑价格。 其他小区车位销售超过10万元/个,目前二期投入的地下车库为亏损。 便宜的车库里,电力等各种设备没有新车库的装修标准,也没有监控等设施。
“推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停车费按照政府物价收款标准征收,可以分别参考南价费() 64号和65号文件。 ”。 该负责人还表示,就停车而言,原经适房和商品房停车方面存在差异,但政府部门下达后,只要停车场符合预期标准,就可以按照市场价格收取停车费。
记者查阅了南价费() 64号文件,住宅小区汽车停车服务收款标准中,一级小型车位租赁费室内(含货架空层)基准价格为320元,上下浮动幅度为10% (以下上下浮动幅度均为10% ) 南价() 65号文件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停车保管服务收款标准中,电动自行车停车保管服务费收款标准的室外基准价格为41元,浮动范围为37~45元的室内(含货架空层)基准价格为50元,浮动范围为45~55元 停车费征收标准为室外33元,室内(含货架空层)基准价格40元,变动范围36~44元。
随后,记者咨询了西乡塘区的住房管理,得到的答复是,目前适合住房的手推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停车费面向市场开放。 也就是说,经适房的停车收款金也按照市场收款标准收取。 (记者韦伯)
(作者:韦伯)
标题:“南宁一经适房小区物业费过高引质疑”
地址:http://www.nh-inco.com/nnfc/199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