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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直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化“一事通办”。
从接受贷款到抵押结算在8个工作日内
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凌剑伊实习生吕美雪通讯员何苗)区直住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观察。 即日起,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从受理贷款到抵押不超过8个工作日。 这是记者昨天从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获悉的。
为深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的“一事通办”改革,区直中心与受托金融机构共同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联合经营。 迄今为止,区笛积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简化了办理要件,缩短了办理期限。 例如,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当场提取要结算的异地购房人等,需要审计的情况下,接受3个工作日以内的结算。 办理手续结算后,资金当天到账。 目前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共同办理后,办理要件和办理时限“瘦身”。
根据《关于共同举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从12月20日起,存款职工将“最多”办理一次公积金贷款。 区直中心服务窗口为联营业务受理窗口,从受理贷款到抵押结算不超过8个工作日。
区直中心服务窗口不重复一次性贷款申请和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材料,当场面谈,提前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作者:凌剑伊卢美雪何苗)
标题:“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至抵押办结不超过8个从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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