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69字,读完约2分钟
南宁云-南宁信息网(记者唐秋艳通讯员何正君) 7月16日报道,由于至少拥有两家直营店,同时在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情况下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长福路9号龙胤凤凰城售楼部的广西南宁运萌食品有限企业(以下称,
今年4月28日,南宁市市场监察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依法对运萌企业进行检查,结果显示,今年1月9日至4月26日,该企业与庞氏等40人签署了《合作经营协议书》,开业40家合作店。 签订的40份《合作经营协议书》中载有“乙方通过与甲方签订本合作经营协议书,取得‘加州八珍’商标、商号、经营技术及销售该企业品牌系列商品的专利权……”的复印件。 虽然回避了“加盟”字样,但按照约定,签约人支付运萌企业品牌招聘费后,取得了“加州八珍”的商标、商号、经营技术以及销售该企业品牌系列商品的专利权,并按照当事人提供的统一运营和业务管理流程模式经营合作店。
根据约定,各加盟店需向企业一次性支付不重复的企业品牌录用费68888元(部分协议的企业品牌录用费为58888元),并在经营期内每月支付特许经营服务费300元。
南宁市市场监察局负责人表示,这些《联营协议书》应属于《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运萌企业的经营行为也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特点,但运萌企业至少有两家直营店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40家合作店 5月11日,该局批准对运萌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在运萌企业签约开业的40家门店中,有9家以股东的名义签约,不收取企业品牌招聘费,实际上31名签约人的企业品牌招聘费收取183万余元。 今年5月19日至6月10日,运萌企业先后退还签约企业品牌录用费155万多元,实际收到27.8万多元。
由于萌企业已涉嫌违法,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于7月15日公开听证,该企业代理律师参加听证。 最终,听证会没有向这家企业陈述申辩的事实和理由,而是维持了事务部门的解决方案。
7月16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认定,运萌企业不具备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条件,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该企业纠正非法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行为,对运萌企业没收违法所得278996元,罚款25万元,合计罚款 当天下午,该局执法人员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交运萌企业。
(作者:唐秋艳何正君)
标题:“南宁一企业违规招揽“加盟”被罚没款近53万元”
地址:http://www.nh-inco.com/nnzx/9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