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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典型案件(事)例》,最高检查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董桂文就此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公布的数据,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新冠防治肺炎疫情犯罪6624人,受理审查起诉8991人,在这些案件顺利处理的背景下,案件管理部门发挥了那些作用?

董桂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检察人员谈政治,顾全大局,夜以继日,精益求精,处理了数千起疫情事件。 在这些疫情顺利进行的背景下,也有各级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员”默默工作的身影。 他们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

一次防疫与病案管理工作相结合,是最快效率和最优质的受理流动案件,各地病案管理部门对疫情案件全力执行“当天来、当天转、当天送”的“三天”要求,通过与各病案单位和病案部门的信息表达协调,实现了病案流程的“一步”

二、大体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立足实际,大胆创新,以最好的服务保障律师权益,以远程会见、异地阅卷、自助无接触服务平台、智慧案管等最新工作人员方法发挥案件监管中枢作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业务部门

三、注重效率与注重质量相结合,加强办案全过程、动态、实时监管,齐心协力,共建优质“检察产品”,精准高效的打击为阻碍新冠防控肺炎疫情提供有力保障,真正

记者:那么,现在发表案件管理工作的典型案例,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呢

董桂文:半年多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病案管理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统一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事业“六稳定”“六保”的决策部署,以及最高检查组防疫、办案两不误的工作人员要求,抓好中心、服务大局,抓好病案管理职责 在办案流程、流程监控、律师异地阅卷、远程会诊等方面出现了先进的方法和成功经验,较有效地保障了各地疫情事件的顺利处理,突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快速发展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们认为有必要将这些有益的成果和方法做成典型的案例加以发表。 首先,发表典型案例,有助于逐一发挥案件管理部门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对检察机关办案方法、办案时限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何更好地服务保障“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是当前办案工作必须处理的重要课题。 此次发布的这些典型事件(事)例是检察机关病案管理部门在这方面新探索的阶段性经验总结,是全体“病案管理者”的智慧结晶,在当前疫情常态化防控长期持续的形势下,服务保障工作将发挥较为有效的指导作用。 其次,这些典型事件(事)例本身也代表着未来事件管理工作方法的快速发展趋势,必将为疫情过后充分利用新闻化手段,实现无接触自助、远程视频和无纸化办公、智慧事件管等工作的新目标起到示范的引领作用

“最高检关联负责人答问:数千起涉疫案件顺利办理的背后”

记者:你认为发表的这些典型事件(事)的例子,具体有那些特色和亮点吗

董桂文:我们前期在了解各地业务情况的基础上,从各省级院病案管理部门评选出的100多个典型案件(事)例中,要点以案件受理、流程监控、律师异地阅卷、律师远程会诊等为中心,以12个为典型案件(事)例进行检察系统 今天公开的5篇,从这12篇中再次优选。 这五种情况各有以下优点。

一是确保案件受理的“三天”和“一步一步”。 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受理、流通工作受到较大影响,最高检测管理部门要求各地病案管理部门“当天来、当天转、当天送”,加强各病案单位与办案单位信息表达的协调,实现病案“一步到位”,特殊时期检察机关病案管理部门

二是疫情期间律师跨省异地考核,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受疫情影响,律师去地方阅卷受到很大阻碍,特别是跨省流动更是受到严格控制。 首席检察官要求在特殊时期创新从业方法保障律师阅卷的正常行使。 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通过机关要、专网、异地自助阅卷等方法实现律师跨省区阅卷,降低人力价格,减少疫情感染风险,在特殊时期为律师执业提供精细的“一站式”服务 据不完全统计,各地疫情期间,规范并有效完成异地阅卷服务的共有6500人。

三是着力打造全天候律师自助阅卷系统,通过智能化检测和智能化管理,持续履行律师职务。 为了降低疫情期间疫情感染风险,为律师阅卷工作提供最大便利,首席检察官要求各地积极探索提供非接触式阅卷服务,保证防疫、办案两不误。 地方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完全利用智能检测平台和智能案管建设的成果,探索构建一体化的24小时律师自主阅卷功能,使律师阅卷功能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促进了检验律的互动“云接力”。

四是自主组织远程会见认罪,承认处罚,从广阔的工作中顺利展开。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看守所等拘留所基本无法进入,始终采取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会见难”成为律师面临的最大困扰,病案管理部门积极发挥中枢作用,积极配合远程视频保障律师会见权,通过远程抽查系统,

五是要严格开展疫情犯罪案件相关文书监督管理和程序监控。 疫情防控期间,对迅速处理的疫情相关犯罪案件,案件管理部门要求更好地关闭“入口”“出口”,对疫情相关案件进行全程、动态、实时的跟踪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问题,确保案件质量。

记者:这些典型事件(事件)案例公布后,如何逐一发挥作用,我们的事件管理部门作为下一步有什么安排吗?

董桂文:下一步将采取各种措施,将这些典型案件(事)例付诸实际应用,并逐一发挥这些典型案件(事)例对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的指导、指导和推动作用。

一是及时发放,指导工作。 我们将尽快把这些典型案件(事)例送到各级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组织各地认真学习,积极借鉴有益经验,创新实务方法,把案件管理工作推向新的阶段。

二是积极推进,扩大影响。 积极利用媒体推广力度广、关注度高的推广特点,通过检察日报、自媒体、“两微一端”等渠道,加大对典型事件(事)例的推广报道,通过生动的事件(事)例,讲述事件管理的好故事,讲述事件。

三是加强培训,突出实效。 在主任培训班和检察官学院举办的相关案管工作培训班中,创新示范教学方法,将案管工作典型案(事)例作为培训的重要文案,确保培训效果,真正发挥对典型案(事)例工作的指导、推动作用。

四是继续加大力度,形成机制。 我们以这次事业为契机,探索创新的典型事件(事)例总结、提交、选书、推广等事业方法,形成事件管理的典型事件(事)例编制机制,重视各地发现、总结、提出典型事件(事)例,探索典型事件(事)例


标题:“最高检关联负责人答问:数千起涉疫案件顺利办理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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