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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南宁云-南宁日报(记者杨盛实习生贾琪)记者发布《南宁市人民政府委托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领域管委会行使行政管理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委托范围、委托主体、委托事项范围、委托事项范围
2019年8月30日曝光以来,南宁市举全市之力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高度重视南宁领域建设的制度供给和法治保障的加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领域建设。 根据《决定》,南宁市依法授予南宁片区管委会相关行政管理权限,在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范围内,统一集中行使南宁片区管委会委托的相关行政管理权,在片区自主决策、制度创新、探索实践等方面/ /
考虑到具体委托事项基于法律法规的制定、编撰、废止情况,国家、自治区将对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推进领域建设管理等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据此,《决定》不一一列举具体委托事项,确定委托单位实际明确、依法公布、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并动态管理。
为了保障领域依法行使职权,推进依法行政,《决定》还规定了委托实施的要求。 根据《决定》的要求,委托单位应当按规定与南宁领域管委会签订委托协议,监督南宁领域管委会委托若干事项的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南宁领域管委会应当接受委托机构的监督,定期向委托机构通报委托事项的实施情况。
《决定》还对南宁领域管委会委托实施事项的具体要求做出了规范。 例如南宁领域管委会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机构的名义实施委托事项,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 南宁领域管委会应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实施委托事项清单,使社会公众了解处理事项,接受公众监督。 为了优化政务服务,必须健全实施委托若干事项的事业制度。
(作者:杨盛贾琪)
标题:“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受市政府委托行使行政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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