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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闭幕。 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消除野生动物滥用和恶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推迟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对野生动物滥用的突出问题和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巨大担忧,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但是,要全面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还需要一个过程。 目前,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通过专项决定十分必要和紧迫。 其目的是在相关法律出台前,首先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战胜疫情防控战,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于禁食的法律规范,国家要点仅限于保护野生动物、没有合法来源、检疫未合格的其他保护类野生动物。 《决定》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食用为指导方针,扩大法律调整范围,建立了禁止野生动物全面食用的制度。 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加重处罚,体现更严格的管理和严厉的打击。
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也就是说从今天起正式生效。
会议通过的另一项决定是关于推迟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决定将适当推迟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召开,具体会议时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决定。
标题:“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两项重要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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