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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廖欣、孙玥) 25日,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路水路业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抓紧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南宁市公路水路安全发展工作,在南宁市公路经营期间,从 另外,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届满,但由于疫情原因暂时无法审查,年审周期可持续到疫情结束后45天。
《通告》中规定,疫情期间,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届满,但因疫情原因暂未通过车辆审查或无相关审查条件的,其年审周期自动延期至疫情结束后45天。
道路交通班线的经营许可在年1月中旬以后到期,其经营许可期被自动延期到疫情结束后45天。
并且适当延长目前的出租车经营期、聘用期,具体期限根据疫情影响期确定。 疫情期间,因疫情暂时未能考核出租车技术等级,未能注册驾驶人的,不予处罚。
因疫情防控而延期施工的市级投资道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根据现实情况合理顺延工期。 工程单位因疫情防控影响工期延误的,不属于履约不良行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年度施工单位信用评估过程中不属于减分范围。
(作者:廖欣、孙玥)
标题:“南宁市适当延长现有出租汽车经营期、采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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