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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就还,再借也不难”是非常朴素的人的标准。 但是,67岁的朱阿姨在南宁避难的女性突破了底线。 短短几个月内,女子向朱阿姨借款64.5万元,最后失联。
△朱阿姨
几年前,朱阿姨通过朋友介绍认识桂林籍的黄先生。 年底,对方与共享房间的男朋友闹矛盾,声称手头拮据,想住朱阿姨家。 朱阿姨亲切地收养了对方,住在这里一年多了。 2019年,黄先生主张家中老人生病,需要借钱实施心脏搭桥手术,朱阿姨又打动了惠隐的心,仅去年4月就借给了黄先生12万元。
△黄先生给朱阿姨的多张借条
朱阿姨之所以那么放心借给这位黄小姐,是因为朱阿姨认为这个女孩很孝顺。
后来,黄先生又告诉朱阿姨,他持有广东某投资企业的原始股,为了给妈妈治病,她不得不撤出资金,代价是放弃现有稳定的可观利润。 她希望朱阿姨继续借钱度过难关。
南宁市民朱阿姨
8万是我拜托姐姐的,4万多是我弟弟的,我这个房子(抵押) 20万(元),(抵押)借给我弟弟的房子,10万元给她。
短短几个月内,黄先生向朱阿姨承诺欠款达到64.5万元,留下多张借条,到2019年底全额还款。 但是,对方没有履行诺言,在今年1月9日悄悄地离开了朱阿姨家,连个人的行李都没带。
后来她的手机关了,微信也不回消息了。 朱阿姨说,现在她不仅需要偿还闺蜜的大额债务,还需要抵押给小额贷款企业的两处房产,两个月后全额偿还本金,但是现在她无法支付相关贷款的利息。 以前这笔利息由黄先生代扣代缴,但从上个月开始就断供了。
南宁市民朱阿姨
(不动产抵押贷款)利息一个月6000 (元),我刚付了2000元的养老金,怎么才能支付呢? 我现在连吃饭的钱都没有。
根据国家公司信用新闻公示系统调查,黄先生被称为持有原有股份的控股公司,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她借了用别人身份报纸开户的手机号码,却一直无法接通。
律师认为,如果无法联系到黄先生,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处分。
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律师丘新奇
正如老奶奶所说,这位年轻女性拿着将房屋抵押(贷款)的案件,没有归还主观意图的人,涉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贷款的名义进行诈骗的实施。
标题:“南宁67岁阿姨好心收留女子,对方借款64.5万元后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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