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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29日电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员工关于实施修改后的证券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安排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贯彻实施员工。

《通知》指出,此次证券法修订将为构建具有规范、透明、开放性、活力、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改革,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遍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为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搞好学习推广,分层次开展培训,不断提高证券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治市能力。

《通知》建议切实推行证券公开发行登记制。 逐步实行股票公开发行登记制改革。 证会将与有关方面合作,进一步完善科创板相关制度规则,提高注册考核透明度,优化员工流程。 制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试行股票公开发行登记制的总体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及时提出证券交易所其他板块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实行股票公开发行登记制的方案,有关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实施。 在证券交易所有板块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实行登记制之前,继续实行审查制。 二是落实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登记制的要求。 根据修订后的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应当依法在证监会或者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登记。 三是完善的证券公开发行登记流程。

“国办印发《通知》 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从业”

《通知》确定依法惩治证券违法犯罪行为。 致力于调查发行诈骗、披露违规新闻、中介机构缺乏勤勉、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新闻进行证券交易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联系,加强新闻共享和线索通报,提高案件移送调查的效率。 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比较有效的威慑力量。 必须加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 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依法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推行投资者保护机构代表投资者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制度。

《通知》强调要加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整理。 证监会、司法部等部门应当对证券法有关的行政法规进行特别清理,及时提出修改建议。 有关部门要对照证券法修订后的新要求,抓紧清理相关规章制度,搞好立改废除等工作人员,搞好政策联系。

《人民日报》(年03月01日02版)

标题:“国办印发《通知》 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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