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48字,读完约1分钟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记者孙少龙)记者5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办公厅、中央网信办公厅、工业和新闻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新闻化建设与应用指导》,向各地发布社区防控新闻
据介绍,从疫情监测和积分人群管理、出入管理、办报、推进教育、环境整治、困难支援和社区服务等7个方面,提出了社区防控工作新闻化建设和应用的基本思路,并提出了配置条件、系统
指导表明,社区防控新闻化产品(服务)优先采用现有政务或公共服务平台,与卫生健康、公安、民政等部门建立疫情防控新闻平台、公民身份新闻认证平台、社区管理新闻 疫情防控结束后,通过二次开发、系统访问等方法,支持城乡社区治理和扩大服务功能。
另外,社区防控新闻化产品(服务)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互联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比较有效地应对互联网的安全。 需要收集社区居民新闻的,应当出示给社区居民并征得其同意,决定用于此次疫情防控,用于其他目的的,须经社区居民本人同意。
另外,社区防控新闻化产品(服务)的开发、应用、维护应当重复公益属性,鼓励招聘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收取费用。 如果社区防控新闻化产品(服务)包括非公益性服务,则需要向招聘者出示。
(作者:孙少龙)
标题:“民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 部署社区防控新闻化建设和应用从业”
地址:http://www.nh-inco.com/nnzx/16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