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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国家卫健委媒体发布《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南的通知》,就不同场合戴口罩提出科学建议,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合防控机制(领导小组、司令部)。

有必要根据目前的防控形势和全面秩序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我们组织制定了《公共科学口罩指导》。 本指南按一般公众、特定场所的人、点的人、职业暴露者进行分类,并对在不同场合戴口罩提出科学建议。 现在给你们打印出来,看看执行。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联合控制机制

(代章)

3月17日

(新闻公开形式:自主公开)

公共科学口罩佩戴指南

戴科学口罩对新冠引起的肺炎和流感等呼吸道感染有预防作用,有保护自己,也有利于公共卫生。 目前,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情况下,为让公众科学戴口罩,比较有效地防控疫情,保护公众健康,特提出以下指导。

01一般公众

(1)在家、户外,人员不凝聚,通风良好。

防护建议:不戴口罩。

(二)位于办公室、购物、餐厅、会议室、工厂等人员密集场所,或者乘坐班轮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

防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请携带口罩(不要一次性重复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1米以下)时佩戴口罩。 在风险高的地区,一次也不戴医用口罩。

(3)对咳嗽、打喷嚏等感冒症状的人。

防护建议:不要一次性重复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

(4)对于与在家隔离、出院的康复者一起生活的人。

防护建议:不要一次性重复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

02特定场所的人

(一)位于人员密集的医院、公交车站、车站、地铁站、机场、超市、餐厅、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社区和机构的进出口等场所。

防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工作人员一次也不戴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 在风险较高的地区,员工戴着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二)监狱、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学校教室、工地宿舍等人员密集的地方。

防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日常携带口罩(不一次性重复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人凝聚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1米以下)时戴口罩。 在风险较高的地区,工作人员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的其他人一次也不重复使用医用口罩。

03要点人员

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病原体携带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密切接触者入境者(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

防护建议:佩戴无电涌口罩或呼气阀的kn95/n95以上水平的防护口罩。

04职业暴露人员

(一)从事普通门诊、病房等医务人员低风险地区医疗机构急诊医务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警察、保安、保洁等。

防护建议:戴上浪涌口罩。

(二)指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的病例、疑似病例的患者病房、icu职工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输送高风险地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医务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查、环境消毒人员确诊和疑似病例的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防护口罩。

(3)从事呼吸机标本采集的工作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进行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气管镜检查、吸痰、心肺复苏操作或肺移植手术、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员。

防护建议:罩式(或全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或半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上安装医疗护目镜或全面屏的两种呼吸防护器必须选择p100微粒防护滤芯,滤芯不能重复使用,防护器具消毒后再采用。

05观察事项

(1)呼吸防护用品包括口罩和口罩,佩戴前、取下后应洗手。

(2)戴口罩时应观察正反面和上下,口罩遮住口鼻,鼻夹调整至贴合面部。

(3)戴上时不要用手触摸口罩的内外侧,捏住两端的软线脱下口罩。

(4)戴多个口罩不能比较有效地增加防护效果,相反有可能增加呼吸阻力,损害密合性。

(五)各种口罩的清洗、消毒等措施都没有证据说明其比较有效性。

(6)一次性不重复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采用,累计采用不超过8小时。 职业暴露者使用口罩4小时以下,不得重新录用。

标题:“什么时候可以不戴口罩?公众科学戴口罩权威指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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