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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组司令部印制了最新通知。

全文如下。

广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组司令部

关于制作成年

春季学期错误时的开学通知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直、中直各单位、各高等学校: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要点,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部署要求,由自治区新冠发起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组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根据印发的《广西各级各类学校年春学期错时开学高峰返校方案》(桂新冠防治指〔〕75号)的总体部署,现将年春学期错时开学职工的若干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设定开始工作时间

小学4~6年级、初中和普通高中1~2年级、中职学校(包括技工学校,下同)、高中医学专业和医学类大学、高中毕业学年从4月14日开始有序入学,具体入学时间分别由各设区市、各区的直中职学校、各大学研究明确。 高中其他年级从4月21日开始有序入学,具体入学时间由各大学研究明确。 小学1~3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安排在最后一班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由各设区市研究明确。

二、认真拟订入学方案

各地学校应当根据上述入学时间表,制定市、县(市、区)和本校的入学方案。 各区市的入学方案经市疫情防控司令部批准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各区直中职学校的入学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的各高校入学方案经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后,报自治区疫情防控司令部批准。

三、认真做好开始工作的准备

各地学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组指挥部关于广西大学新冠印发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治指〔〕78号)的要求,认真做好入学准备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落实土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部门责任,保障学校防控物资。 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主体责任,健全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和入学准备的各项制度,确保入学安全。

四、严格开展入学准备判断检查[/s2/]

自治区和各市、县(市、区)必须成立开学判断检查组,加强对学校开学准备工作的判断检查。 自治区直属高校入学准备判断检查工作由自治区卫健委、教育厅、市场监督局和学校主管部门等组织开展,具体方案由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入学工作组制定。 区中职学校入学准备判断检查工作由学校主管部门主导组织开展,县(市、区)所属学校(含市属高校)的入学准备,判断检查工作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开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达到入学条件后方可入学

3月24日

标题:“4月14日起,广西这些学生可以开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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