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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动作”!

昨晚,如果事先做了“预告”

也有人不听,以身试法

南宁交通警察调查酒后驾驶的违法性

123件!

这是我们不希望的结果

真是糟糕的“破百”!

4月10日晚上至4月11日凌晨的酒后驾驶名单

4月10日晚上至4月11日凌晨的酒后驾驶名单

让我们来看看蹩脚的酒后驾驶“百态”[/s2/]

马山交警大队和禁毒大队开展酒后驾驶维修行动。 11日凌晨1点7分左右,民警在210国道金伦站路口查处酒后驾驶违法现象,驾驶人韦姓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24毫克/ 100毫升,依法罚款1000元,驾驶证12分钟被罚6个月。 0210日23时左右,在民警新邗路定期检查轿车时,发现驾驶员惊慌失措,吞吞吐吐,伴有酒味。 检查结果表明,驾驶员的呼气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进一步审计显示,半年前曾因酒后驾驶被处罚。 对于自己的“二犯”行为,马某感到羞愧和后悔。 03月11日0时22分左右,民警在星光金凯路口调查酒后驾车违法行为。 开车的女性周某呼气检查酒精含量为76mg/100ml。 据说那天晚上邀请朋友去吃饭,在这期间喝了一点啤酒,离开座位后,觉得很冷静,带着好运开车出发了。 人民警察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予以惩处。

“南宁交警严查酒驾醉驾,事先预告仍然“破百””

11日凌晨1点42分左右,在民族大道枫林十字路口,一辆汽车停在机动车道上,很久没有移动。 警察去看情况时,发现车内的一名男性靠在驾驶座上睡得很香。 警察敲着窗户醒来,一开门突然闻到了刺鼻的酒味。 驾驶员的呼气酒精含量为40mg/100ml。 酒醒了,惩罚也跟上了! 010日22点左右,在中华苏州十字路口,电动自行车追尾的轿车。 民警在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时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周某散发着强烈的酒气,呼气酒精含量为102mg/100ml,超过了酒后驾驶标准。 周先生不仅要承担这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还要依法惩处。

11日凌晨0点47分左右,挂着“桂n”牌照的轿车通过5只大象的金象路口时,被民警例行检查,驾驶员翟某的呼气酒精含量为146毫克/ 100毫升,涉嫌酒后驾驶。 翟某当场承认了自己酒后驾驶的违法事实,说:“你们南宁交警这么博啊! ”他说:“吓了我一跳。 没错,“拼写”是为了广大群众的安全!

周末可以放松

但是,不允许违法行为

为了你和别人的交通安全

请记住: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标题:“南宁交警严查酒驾醉驾,事先预告仍然“破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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