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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县警方近日破获一起诈骗案。 刘嫌疑人因赌博借钱,但为了还债租车骗钱!
小马在南宁的一家汽车租赁企业工作。 今年1月初,一名姓刘的男子表示,将采用他本人的身份证、驾照和他本人的信用卡,来企业租用奥迪的轿车。
小马说,当时核对刘先生的个人新闻是准确的,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 刘先生付了8000元的房租后,开了车。 但是,让小马感到奇怪的是,刘先生租车的情况很少被采用。
南宁某汽车租赁企业的员工:是说他租用我们的车辆后,车辆不动啊。 也就是说,我们每天都在调查相应的轨迹。 而且,如果说车一天两天不动一定是正常的,一周半不动,那就不正常了吧。
果然,租下这辆奥迪车不久,横县警就找到了汽车租赁企业,说他们的车是用刘某抵押卖给别人的。 随后,小马代表企业来到横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调查,发现多家租车企业遭到刘先生诈骗,其中横县租车企业欺骗3辆汽车。
横县某租车企业员工:他(刘某)还有一个月后又来租一辆,又多了一辆,他说去工作,那第三辆车也租了第二辆,他又来租,他说工作是在工作
事发后,横县警方迅速立案调查,随即将刘某逮捕归案。 据调查,刘某在南宁、贵港等汽车租赁企业租用了24辆车,分别以5万元至10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他人。
横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副所长黄伟:比如说,他去了这家租车企业,租了一辆奥迪车。 租车后,他伪造了车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等证件,用假证件将这辆车抵押给他人,来换钱。
据悉,刘氏租用的这些车辆有宝马、奥迪等高档企业品牌的轿车,涉案金额达150万人以上。 目前,刘氏因涉嫌诈骗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表示,汽车租赁企业在办理汽车租赁手续时,应当认真审查承租人的身份,审查其证件是否与本人一致、是否合法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伪造的身份证件和驾驶证骗取车辆。 并且,警方在向抵押人办理抵押贷款的过程中,为了认真审查车辆等抵押物,提醒车辆管理处确认抵押物的起源等,不要抱有侥幸。
标题:“为还赌款, 南宁一男子竟以租车抵押的方法骗了15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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