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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先生因涉嫌违反多项交通规则被执勤警察扣押。
南宁云-南宁信息网(记者黄登通讯员李斌陈辉)摩托车驾驶员谢某因涉嫌多起交通违法被执勤警察扣押,在执勤民警实施中,谢某抢劫被扣押的摩托车钥匙,致使助手右手拇指受伤。 4月20日,宾阳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被告人谢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判处拘役5个月。
2019年12月16日晚16点左右,宾阳县公安局公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枫江路烟草局门前的道路上牌展开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一名未戴头盔的男子驾驶桂a20***摩托车从商场向新桥方向行驶,车辆在该工作地点附近的道路上行驶时,他看到前面的道路上有交通警察在检查过往的车辆,为了逃过警察的检查,他立即向右转附近。 工作中的副警长要求他出示相关证件时,谢某未能出示驾照。 进一步检查后发现,该男子对某驾驶的车辆表示感谢,但未按规定进行年审。
摩托车驾驶员谢某未按规定持有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涉嫌车辆未年审违法行为,执勤辅警依法暂扣了某车辆和钥匙。 谢某不合作。 另外,还企图夺取辅助警察手中车辆的钥匙。 2人肢体碰撞后倒在地上,因辅警右手大拇指受伤,谢某随后被前来支援的警务人员控制。
被告人谢某以暴力做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 根据严肃国法、保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承认被告人谢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罪责的态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宾阳县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作者:黄登李斌陈辉)
标题:“南宁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涉嫌多项违法并与交警抢夺车钥匙 被判拘役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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