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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下午,南宁金源悦峯小区楼上突然落下一堆拖鞋。 这些拖鞋是谁扔的? 把拖鞋扔在楼下的理由是什么呢?

一位业主使用手机,记录了当时现场的影像。 视频中,从天而降的拖鞋撞到了临街的地上,发出了巨大的声响。

尽管人员和财产没有因事件而受损,民警还是迅速赶到了现场。 经过约3个多小时的调查,确定了4名年约10岁的当事人的身份。 他们和父母一起住在小区里,但不是事发楼的业主。 当天,被熊孩子遗弃的是十楼以上的几个家庭放在门外的拖鞋。

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腰塘派出所民警黄如嫄:我问他们,为什么会有这种行为,他说这几个孩子是出于淘气的心理。

这一天,民警登记了相关情况,并对儿童和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有时发生的高空放事情深恶痛绝。 最终可能会造成致命伤害。 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并实施了《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落物案件的意见》。 其中,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况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论处,确定了特定情况应当从重处罚进行。 高空坠落物构成犯罪的,也必须依法定罪。

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腰塘派出所民警黄如嫄:让孩子知道高空抛物的危害性也是违法行为。 对人和物造成危害的,监护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予以赔偿。

标题:“危险!南宁一小区从高空落下一堆拖鞋,孩子:我们把人家门口的鞋都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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