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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10日说,特区政府必须在年7月1日以后入职的公务员身上签署文件,确认他们对基本法的支持和对香港特区的忠诚,这有助于确保政府的比较有效的管理。
聂德权当天在立法公务员及资助机构职工事务委员会的会议上表示,为公务员引进基本法和维护对香港特区忠诚的要求,可以体现公务员在基本法和《公务员守则》下的一贯责任。 这有助于使公务员更确定认识公职身份的责任和要求,进一步保护和宣传公务员队伍应遵守的核心价值,使特区政府能够比较有效地管理。
聂德权认为,特区政府基于上述大体建议和落实方向,在职公务员也应遵守有关宣誓或声明的要求,体现和明确公务员的一贯责任。 具体来说,特区政府首先建议安排两类人员履行相关要求:第一类将来全部被推荐担任高职级,被推荐担任实际职务或转任其他职系的公务员。 二类是特区政府决策过程中举足轻重或级别非常高的公务员,如一级公务员,以及纪律部队人员、政务主任、情报主任、律政官等职务敏感的公务员。
聂德权强调,特区政府要进一步考虑在职公务员履行相关要求的形式,以及公务员不服从要求或违反誓言和声明的跟进行动和解决机制。
标题:“香港特区政府建议新入职公务员须签署文件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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