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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信息网(记者唐秋艳通讯员李采莲) 7月14日获悉,记者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广西一电线电缆企业生产的交联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电力电缆经检测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被行政处罚3.6万多元。

3月26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盟分局接到南宁市市场监督局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通知书》(编号: 002 ),在2019年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广西一电线电缆企业生产的交联聚乙烯绝缘塑料套管电力电缆(生产日, 规格型号: yjv-0.6/1kv4x 50 +1x 25毫米2; 商标:网联)经国家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4月1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盟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验证该产品为该企业生产,被检测批次电缆共生产300米,其中国家抽检20米,企业自行取样2米 以该企业涉嫌生产不合格的交联聚乙烯绝缘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为由,4月3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盟分局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确认,该企业生产不合格的交联聚乙烯绝缘塑料护套电力电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没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领域标准的,必须符合该标准。 ”。 为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并由生产公司严格检验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广西网络电线电缆有限企业停止生产销售该批不合格电缆,对该企业进行363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该案调查对公司起到很大的冲击和警示作用,促使相关领域的公司进一步坚持质量安全红线意识、基础思维的自觉性和牢固性,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措施,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相关法律法规 将原料放入工厂检查关闭,控制生产关键环节关闭,出厂检查,关闭不合格产品的管理,从生产来源。 市场监管部门也要不断加大执法造假力度,严厉打击生产行业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顾客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

(作者:唐秋艳李采莲)

标题:“广西一电线电缆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被行政处罚3.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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