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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彭媛媛)市民威今年3月辞职,至今仍未找到合适的工作,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可以享受什么补助? 市民觉上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过期了,员工还没定下来,没有生活来源,该怎么办? 别急,遇到这种情况的人,可以领取失业补贴。 7月14日,记者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即日起至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两类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补助金,最高可领取1200元。
这两类人一是在南宁市领取失业保险费但尚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二是在南宁市参加失业保险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费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自领取之月起每月发放失业补助金,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但不得享受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费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据悉,目前失业补助金必须现场申请,需要向南宁市社会保险局各管理部前台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现场申报,并必须携带本人社保卡、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必须提供社保卡)。 此外,南宁市正在进行失业补助金在线申请流程的开发,预计近期上线,届时,符合条件的用户可以在南宁智慧人社app注册后申请“刷脸”。
■信息链接
●那些人可以领取失业补贴吗?
在南宁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南宁市参加失业保险,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投保人
●失业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参加失业保险累计5年以下的,每月支付100元
参加失业保险累计5年以上(含5年)的,每月支付200元
示例:
张先生此前在南宁的一家公司工作,5月份辞职,参加失业保险的年限累计达到5年以上。 如果张先生本月申请失业保险补贴,最多可领取200元×6个月=1200元。
●今年3~6月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价格临时津贴
即日起至年12月31日申请失业补助金、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年3月至6月期间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3月至6月期间不再发放月失业补助金和价格临时补助金,与申请月失业补助金一起发放。
示例:
市民李先生今年3月被南宁一家公司辞退,符合申请失业补助金的条件,她7月申请失业补助金,除了获得3-8月的失业补助金外,还获得了不与7月的失业补助金一起补发的今年3-6月的失业补助金和价格临时补助金。
标题:“南宁失业补助金最高可领1200元 符合条件人员可“刷脸”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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