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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帽帮助脱贫全面小康的不是一个人[/s2/
我市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事业实效[/s2/]
南宁云——南宁日报(记者何任朗)记者7月16日从南宁市兜底扶贫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我市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在脱贫攻防战中取得了一定成绩。 2019年以来,我市在全区“四合一”核查、跨省交检、国家第三方审计中未发现“漏保”、“错保”的情况,为实现全市小康公路“一家不漏、一人不落”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统计,截至6月30日,全市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22.75万人,其中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建设卡贫困人口14.2万人,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总人数的62.4%。 全市享有农村贫困的人员1.98万人,其中建设卡贫困人口1.38万人。 全市接受残疾人困难生活补助金5.6万人,残疾人重度护理补助金6.9万人。
近年来,我市出台了《南宁市社会救助兜底扶贫运动计划》(——年),逐一发挥兜底在社会救助脱贫运动中的保障作用,全面实施兜底保障“五批”,要点兜底完全丧失或部分 修订《南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综合考虑根据老、残、病、学等因素,合理扣除家庭刚性支出及生产、就业价格,进一步扩大兜底保障范围。 修改《南宁市临时救助办法》,分类实施“应急型”和“支出型”临时救助,提高救助标准,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兜底”的作用。 修订《南宁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进一步保障特困人员必须救助、供养。
2019年以来,由于自治区脱贫基准线的变动,我市尽快调整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级补助标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年人均3800元提高到人均年5500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级由年人均每月280元提高到人均每月340元,二级由年人均每月200元提高到人均每月230元,三级由年人均每月140元提高到人均每月155元 特别困难的家庭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一个阶段,确保该家庭年人均稳定收入不低于自治区的脱贫标准。 从2019年1月开始,全市残疾人两项补助从人均每月50元提高到人均每月80元,将三级、四级精神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范围。
我市在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挂牌建设贫困家庭的现实情况,充分利用兜底保障政策,一次性精准投保,大体上灵活做好“全户保”、“部分保”、“个人保”,符合条件的打车
(作者:何任朗)
标题:“兜底保障助力脱贫全面小康不落一人,南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从业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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