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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必须提供至少三张照片。 第一张:车牌号清晰,非机动车道标志标线清晰(均为交警供应图)。
第2张:车辆行驶中
第三张:完善汽车占道过程
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周志英)日前集中整治南宁交警部门骑电动自行车上人行道的交通违法行为,引起广泛关注。 许多网友赞成支持,也有观点认为,有时汽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也不得已走人行道。 对此,昨日南宁交警部门做出积极回应,7月份首次曝光占用非机动车道车辆名单,鼓励市民报道违章机动车。
人行道,正如文字所示,是行人专用的道路。 在人行道上,行人享有优先道路权。 但是,一点点的驾驶员贪图方便,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上行驶,不仅侵占了行人的路权,还严重威胁了行人的安全。 为此,南宁交警近期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上行驶、逆行等违法行为。
对于交通交警部门的维修工作,不少网友表示支持,认为“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不得已走人行道”。 那么,遇到汽车占道,除了汽车以外怎么办? 对此,警察部门提出了两种意见:一种是可以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但不能在机动车之间通过。 过马路后,马上返回非机动车道。 同样不能以此为理由坐人行道。 二是举报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举报有奖。
昨天,警察部门公布了7月份首次占用非机动车道的车辆名单。 7月上半月,约300辆汽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向网民通报。
交通警察部门鼓励市民,如有机动车违章,拍照报警。 对有效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对举报人给予每件30元至100元的不同奖励。
请注意,举报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的取证可以说明被举报的车辆在非机动车道上,有三张以上的照片。 可以说明在不同照片之间通报的车辆所处的移动。 至少有一张照片显示被举报的车辆阻碍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的通行。
举报成功后,交警部门审查举报新闻,依法解决交通违法行为,并报告举报奖金。
标题:“市民拍照举报机动车违规占道行驶可获奖励30元至1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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