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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凌剑伊实习生莫小菲)“你好,我们是仙葫派出所的,这房子是你租的吗? 请出示租赁合同和身份证。 》近日,仙葫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南宁市公租房、人才公寓的网络调查。 7月21日晚8点左右,执法人员在仙葫大街盘古路惠民安居仙葫苑公租房进行检查。

据悉,此次行动是南宁市全面开展打击传销的“双零双升”专项行动事业的一部分,于7月20日启动,至8月初结束。 截至目前,南宁市公租房、人才公寓承租人将房屋出租给相关人员,或者相关人员租赁公租房进行非法传销的行为尚未发现。

近日,仙葫派出所等部门接到通报称,部分公租房承租人将公租房租给相关人员开展传销活动,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为此,仙葫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近期每天出动100多名执法人员,对公租房、人才公寓等点位区域的地点进行全面清查。

惠民安居仙葫苑约有9323套公租房2万多居民,租户群体主要没有流动人口和社会保障群体的住房。 由于从业量大,仙葫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分为早、中、晚三班,在不影响园区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进行拉网式检查。

仙葫派出所副所长陈治升提醒广大租户,千万不要为了蝇头小利把房屋租给或违章给相关人员。 执法机关对此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一旦被发现,就向市住建局报告,由市住建局相应解决。

根据相关规定,公租房承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涉传人员,取消承租人的保障资格,五年内不准申请公租房保障。 清查过程中,如果承租人是相关人员,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以组织、指导传销罪追究刑事责任,不追究刑法责任的,交给市场监督部门,由市场监督部门处罚。 出借人同时交给市场监督部门,由市场监督部门处罚。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向相关人员提供住宿、培训、仓储等相关违法活动的,市场监督部门可以对其处以5万元至50万元的处罚。


(作者:凌剑伊)

标题:“南宁市执法部门对全市公租房、人才公寓开展全面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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