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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联合印发《关于农村耕地建设“八不许可”的通知》和《保障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疏塞结合采取措施,遏制新占用耕地建设行为。
近年来,一些地方农村未经批准的非法乱占耕地建设问题突出蔓延,特别是强占多占、非法销售等恶意建设用地行为,触及耕地保护红线,威胁着国家粮食安全。 另外,目前存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规划指标诉求失衡、指标录用要求不确定、指标挪用等问题,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合理用地保障亟待加强。
为了坚决遏制新农村耕地建设行为,《关于农村耕地建设“八不许可”的通知》立足于“耕地”和“建房”两个关键点,确定禁止8种农村乱占耕地建设,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占用耕地建设,
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住宅建设用地诉求,《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和确定了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并要求各地制定实际细则。 五项措施一是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执行单列,基本上在年度建设用地规划指标的5%以上。 二是改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业转用审批,各省可以在指标范围内依法提请县级政府审批。 三是加强规划管理,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规划中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用地预留空间。 四、耕地占补平衡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多种方式执行,不得征收耕地开垦费。 五是特别观察分户的合理性,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严格执行宅基地标准,搞好与户籍管理的联系,不得设置互为前置的申请条件。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宅基地审批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两部门要求各地深入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向社会广泛公告、推广“八不许可”的相关规定。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完善土地执法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合作,形成合力,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决遏制农村非法占用耕地的建设行为。
标题:“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文 疏堵结合遏制农村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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