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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是我国最宝贵的资源,耕地保护是关系到14亿人吃饭的大事,一点过失也不容忽视。 但是,近年来,一些农村未经批准的违法乱占耕地建设,问题突出,呈蔓延之势,触及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最近,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联合发布了《关于农村耕地建设“八不许可”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 侵占耕地建房的问题该怎么办? 农民合理建设用地应如何保障? 记者采访了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的相关负责人。

●耕地建设问题费时,类型多

“这两个通知是,从拥堵和疏散两方面,采取有力、比较有效的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的违法违规问题,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建设住宅的合理用地诉求。 》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自然资源专项副总监督陈尘肇表示,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共同开展“大棚”、“违章建筑别墅”等专项整治,自然资源系统也通过清理闲置用地、严格精准执法核查等措施加强管理,保护耕地 但是,农村滥伐农田建房的现象并未完全停止。

据悉,农村乱占耕地建设问题费时,不仅包括住宅类房屋,还包括公共管理服务和工矿、仓库、商服等产业类房屋。 违法类型有非法占地、非法批地、非法转让土地,也有非法出售房屋。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对比目前最突出的典型违法情况,《关于农村耕地建筑“八不准”的通知》规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筑不得占用。 不得占用耕地的建筑。 不得占用耕地的建筑。 禁止买卖,不得流通耕地非法建筑。 不得名义占用耕地建筑。 不得违反“一户一户住宅”的规定占用耕地,销售非法耕地建设。 。

“八不许可”为什么不可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 自然资源部执行局长崔瑛表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变更用途。 “通知放在8种乱占耕地建房情况的首位,目的是不要乱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的总要求。 ”。

是否允许未列入“八不许可”的行为? 崔瑛说:“并非如此,对《八不许可》未涵盖的其他农村滥捕耕地行为,也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对“八不许可”通知发出后发生的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拆解、没收的,应当翻耕的,限期恢复翻耕条件,应当追究责任的

●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单列

“农村侵占耕地建设村民住宅的现象,有些是不合法但合乎情理的。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司长江华安表示,《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立足“疏”,为农民提供合理的住房建设途径,同时严格加强耕地保护。

从保障农民合理的建设用地诉求出发,通知提出计划指标单列和审批下放。 也就是说,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在年度全国土地利用规划中单列配置,基本在新建设用地规划指标的5%以上,特别保障农村村民的住宅建设用地,年底实际销售。 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占农用地的,在指标范围内,各省级政府可以将《土地管理法》规定权限内的农用地转用批准事项委托给县级政府。

从加强耕地保护出发,通知提出规划管理,统一耕地平衡。 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村规划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引导村民住宅建设优先利用村内空的空地,尽量减少耕地。

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表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特别要在观察分户合理性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


(作者:朱隽)

标题:“疏堵结合,整治乱占耕地问题,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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