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47字,读完约3分钟

南宁云-南宁日报(记者凌剑伊实习生莫小菲)近日在南宁市发布《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高层次人才录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南宁市a、b类人才首次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4倍。 目前,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以60万元计算,a、b类人才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240万元。

该通知的适用对象为南宁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 对a类、b类人才首次采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4倍的c类人才首次采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额度2倍的d、e类人才首次公积金贷款

目前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以60万元计算,各类人才首次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贷款额分别为a、b类人才240万元,c类人才120万元,d、e类人才90万元。

有趣的是,高层次人才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与现行认定标准略有不同。 目前,首次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标准是指职工个人和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知》关于首次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本次贷款是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全国范围内未采用或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 第一套住房认定标准与现行认定标准一致,是指职工个人和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住房是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五县)唯一拥有的自建房。

此外,在缴纳时间方面也有政策支持。 通知指出,对南宁市高级人才首次采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在南宁住房公积金开立公积金,符合其他贷款条件,无需存款一年。 开户并有缴纳记录后,缴纳时间无需按照现行政策要求连续缴纳12个月。 其他条件按现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注意温暖

申请人凭南宁市出具的高层次人才比较有效的说明和其他必要的贷款资料,在全市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网点办理。

在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邛宁区购房的缴存职工到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服务部办理,在武鸣区、横县、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宾阳县购房的缴存职工到对应的县区管理部

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申请人为高层次人才的,按相关政策办理。

有关业务详情,请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南宁市高层次人才首次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第一套住房,按目前南宁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计算。

●a类、b类人才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4倍,最高贷款限额为240万元

●c类人才最多可以放宽到贷款限额的两倍,最高贷款限额为120万元。

●d、e类人才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1.5倍,最高贷款限额为90万元


(作者:凌剑伊莫小菲)

标题:“南宁市提升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购房最高可贷240万元”

地址:http://www.nh-inco.com/nnzx/79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