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22字,读完约2分钟

人民网北京10月13日电(王紫)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近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深化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公布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名单,并在各地认真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组织指导、加强过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要求,经过省级遴选、专家考核等程序,明确167个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其中省级10个、市级42个、县级115个。

《通知》要求,在改革试点过程中,各级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强对本省域内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及时了解各试点地区的进展情况,指导处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并认真总结和凝固改革试点地区的好经验方法,组织宣传现场会议、经验交流等方法,切实发挥改革试点地区的典型推动作用,全面推进“四良农村路”优质快速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农村振兴战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附: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名单

省级( 10个) :

河北、江苏、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

市级( 42个) :

河北:邯郸市、廊坊市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

江苏:南京市、苏州市、南通市。

浙江:湖州市、台州市。

安徽:芜湖市、鞍山市、六安市。

(作者:王紫)

标题:“两部门:加快树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地址:http://www.nh-inco.com/nnzx/50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