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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白阳)近年来,随着大数据等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平台随意收集客户数据等行为,给大众带来了强烈的反映。 13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个人新闻保护法草案,有望确立以《告知——同意》为核心的个人新闻解决一系列规则,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草案规定,解决个人新闻必须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基础上征得个人同意,同时个人有权撤回同意的若干重要事项发生变更时,须经个人同意的个人不得以不同意为理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

个人新闻解决人在解决个人新闻前,应当告知个人新闻解决人的身份、联系方式、个人新闻的解决目的、解决方法、所解决的个人新闻的种类、留存期限、个人行使本法规定的权利的方法和程序等几个事项。

另外,在一点点的平台上,利用收集到的大数据,向客户推送个性化的广告。 草案对此应利用个人新闻进行自动化决策,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解决结果的公平合理。 个人认为自动化决定对其权益有重大影响的,有权要求个人新闻解决人证明,个人新闻解决人有权拒绝只用自动化决定的方法作出决定。 要以自动化的决策方式进行商业营销、新闻推送,必须提供不比较个别特征的选项。

根据个人新闻保护法草案,截至去年3月,中国互联网用户达到9亿人,互联网网站超过400万人,应用数量超过300万人,个人新闻保护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

(作者:白阳)

标题:“我国立法加强个体新闻保护 收集客户数据要事前告知取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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