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2/]南宁确定今年烟花爆竹的燃烧限制区域

发射时间也有限制。 警方提醒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条例

春节临近,近日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确定了今年南宁市烟花爆竹禁止区和限制燃烧区。 在烟花爆竹的限制区域,只能在特定的三个时间段内燃放烟花爆竹。 第一个时间段是除夕和正月初一。 第二个时间段是正月2点到6点,然后是正月15点到24点。 第三个时间段是清明节假日期间和壮族3月3日的节日期间。 除此之外的时间不能放烟花爆竹。

/ s2/ ]燃烧禁止范围

今年南宁市的禁止发射区域有泉南高速公路的高改高速公路、那安高速公路、邗武路、安武街、高科技街、罗文街、西明大桥、江南街、沙井街、那历路、那洪街、友谊路、国凯街、银海洞街、那安高速路

(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限制燃烧范围

除发射禁区外,还有泉南高速公路高改高速公路、那安高速公路、南宁回城高速公路、南宁回城高速公路高改高速公路、那安高速公路、梁村大道、那元路、汉林街、和平二街、和平三街、仙鹤路、邛江南岸、仁福大桥(规划)、临仙路组成的环道内区域

违反/ S2 /的示例

南宁警方将加大巡逻检查的处罚力度

春节将至,南宁警方对违反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大了巡逻检查和处罚力度,截至1月累计查获烟花爆竹治安事件8起、烟花爆竹治安事件9起、烟花爆竹221公斤。

●1月7日10时,张某违反在宾阳县商贸城荣诚街78号入口道路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罚款200元。 南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表示,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依法拘留,违反《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排放管理规定》将被依法罚款。

●1月6日15时,民警在邛宁区江湾路路边当场查获赵某违章燃放烟花爆竹。 赵某供认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实,公安机关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处以100元罚款。

●1月5日晚,江南区亭洪路延长线上的美食城燃放烟花爆竹的男子被巡逻警察当场扣押,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处以100元罚款。

●1月2日22时,杨某在宾阳县宾夕法尼亚州昆仑路道路利用重型仓储货架式卡车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未经道路运输许可被警方查获,警方未经道路运输许可停止烟花爆竹行为,并处以1万元罚款。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春节期间,公安机关加大对要点区域的巡逻力度,依法查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严格遵守禁止烟花爆竹的规定,为保卫蓝天、共同建设美丽南宁做出贡献。 如果发现违反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请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法律法规解释

非法生产和运输烟花爆竹的结果如何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火药、烟花药、导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和违法所得 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和违法所得。 违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规烟花爆竹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s2/]

根据《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的发射管理规定》,违反发射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限制在烟花爆竹区发射的烟花爆竹种类不符合规定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的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记者陈亮实习生蒋周敏)

(作者:陈亮蒋周敏)

标题:“南宁今年烟花爆竹禁燃限燃区域确定了!发现违规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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