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及新学期开学时间公布

从1月23日到2月28日放假,3月1日统一上课

1月21日,南宁市教育局印发《中小学期末及2021年寒假职工通知》,确定2021年我市中小学寒假及新学期开学时间,对寒假期间疫情防控、义务教育辍学等各职工提出具体要求,师生

疫情的预防和安全是“休息”

2021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3日至2月28日,3月1日为全市中小学(含中等学校)、幼儿园春季学期统一开学上课时间。 教职工返校集中和学生报名时间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自行安排。 各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提前制定错峰开学预防方案,合理安排学生返校。

寒假临近,春节假期人员流动性加大,凝聚性活动增多。 为了确保师生安全、愉快、祥和地度过有意义的假期和春节,《通知》要求各学校强调疫情防控教育、垃圾分类教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等。 特别是各学校在寒假前开展1小时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推广教育,引诱广大师生在寒假期间“不必要,不离邛不离桂”,就地过春节。

执行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负担的规定

寒假作业是许多学生、家长关注的焦点。 《通知》指出,各学校认真落实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中小学生负面规定,科学合理安排寒假作业,增强寒假作业的实践性、社会性、生活性,安排一定量的家庭劳动作业,引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劳动和实践活动。 而且,各学校要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活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的自古流传的文化。 鼓励学生在假期读名着、读好书、写读书笔记等,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性进行文明网络教育的体育健康训练,每天重复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提高学生假期的学习效率 定期开展在线心理健康指导和阳光健康心理推进教育,推动学生身心健康快速发展。

另外,各中学在寒假期间不得组织新的岗位、岗位实习或批准学生自主岗位实习。

校外培训必须以在线为中心

《通知》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防疫工作。 督促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培训机构人员健康管理,每天对培训场所进行清洁通风消毒,在厕所等提供洗手液或免洗手洗手液。

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以网上培训为主,需要开展网上培训服务的,应当向本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在线服务期间应实行封闭式管理,通过选课调整、预约上课等形式合理控制同一时间内的学生人数,师生戴口罩,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保障师生健康。

寒假期间,严禁邀请家长和社会人士进行教育展示、公共课程等凝聚性活动。

切实掌握辍学的员工[/s2/]

为了在义务教育阶段遏制中退学的成果,《通知》要求各县区和各学校按照扶贫工作的扎实运行“双线四包”“责任和三级联动”机制,聚焦建设卡脱贫户,全力抓好中退学工作。

各县区和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利用假期辍学儿童情况检查和康复工作,进村组织集体走访活动,了解家访对象的思想动态,推行正确的教育理念,调控辍学保护政策和教育援助政策,处理困境儿童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解决经济困难家庭的 特别要监测建立身份证件的贫困家庭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积分,监测工作人员。 敦促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建立身份证件,确保脱贫的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辍学,继续巩固辍学的“双重清零”工作成果;

(记者莫俊见习记者赵凤霞通讯员陈妍妤欧新)

(作者:莫俊赵凤霞陈妍妤欧新)

标题:“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及新学期开学时间公布!3月1日统一开学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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