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96字,读完约2分钟
南宁云-南宁日报(记者尹海明)为做好我市年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公共租赁住房的货币补贴保障工作,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年南宁市本级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申请预受理工作的通知》,开展了年南宁市本级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申请预受理工作。 货币补助金申请预先受理时间为年10月30日至131月。
《通告》指出,货币补贴申请对象为南宁市本级较有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发放、居住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村家庭和个人。 申请货币补贴当月前三个月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新增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货币补贴当月前三个月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在线或离线的方法进行申请。 网上申请,主要申请人可以通过市住建局网站平台(“南宁住建”微信公共平台、“绿城选房网”微信公共平台、南宁选房网网站)进行申请。 网上申请的,主要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工作人员通过本市住建局网站平台提交申请。
货币补贴金额标准等具体发行基于正式印刷实施的货币补贴政策。 在领取货币补贴期间领取公共租赁住房实物支付的,从租赁合同签订的次月开始停止货币补贴。 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在领取货币补贴期间注销住房租赁备案的,停止发放货币补贴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在领取货币补贴期间连续3个月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停止发放货币补贴。
(作者:尹海明)
标题:“南宁市将开展货币补贴申请预受理 面向非低收入家庭和公租房未配租户”
地址:http://www.nh-inco.com/nnzx/43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