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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某宅查获的涉案框架和电池等记者宋延康摄影

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宋延康)报道说,住在兴宁区小鸡村的李某有员工,与偷电动自行车的未成年人签订了销赃合同,有几个人偷了车,李某联系买家,获得了100~300元的差价。 李某25日晚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腰塘派警察逮捕,将面临10天左右的行政拘留处罚。

最近,腰塘派出所辖区经常接到电动自行车电池被盗的通报,该所统一部署,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25日晚10点,小鸡村统一追回网,查获电动自行车被盗物品。 在李姓租借的出租房里,除了民警没收了几个电动自行车框架、电池等物品外,还有两辆涉案电动自行车,其中一辆是李姓用来送快递的。

据调查,李姓是快递小哥,没有前科,不是自己偷电动自行车,而是在其中担任“中介”的角色。 李某和一点未成年人有联系,平时送20~50元的红包吃粉喝奶茶之类的。 他们偷了电动自行车后,用qq给李某发照片,告知车放在哪里,车的成色等,并向李某收费。 小李只要在网上联系买家,就能从中赚取100~300元的差价。

前几天,涉案的三人被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作者:宋延康)

标题:“想赚“快钱” 快递小哥“兼职”销赃赚差价牟利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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