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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公室、税务总局3个部门今天( 6日)共同召开规范在线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面对网络平台公司存在的问题,承担着平台内生态管理的主体责任,“维护网络平台公司良好的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网络经济在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新动能,为国民经济平稳循环、推动经济优质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发挥积极作用,在线经济也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 特别是在“双十一销售节”促销期间,迫使商家强调“二选一”等竞争秩序问题,促销规则隐瞒玄机,假冒伪劣商品不断被禁止,使用维权难以实施,实施违法广告时出现,直播营销问题凸显,

会议上,市场监督总局、中央网信办公室、税务总局3个部门从9个方面对网络平台公司提出了确定要求。

不得滥用市场特征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不得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垄断协议、非法经营者集中等行为。 不得滥用特征地位强制商家队伍“二选一”,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的选择平台行为实施不合理的限制或附加不合理的条件。 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干扰、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互联网产品和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自觉维持在线经济竞争秩序。 杜绝刷、评论、炒作等不靠谱的造假行为,不得发布引以为豪的直播带货《战报》虚增流量。 不得从事商誉中伤、威胁交易等非法竞争行为,也不得基于算法推荐、人工智能和大数据观察进行“隐形”不正当竞争行为。

加强对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管理。 严格落实产品质量责任,严格控制假冒伪劣商品的推广和销售流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协助执法机关查处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严格履行用户资格审查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证用户注册、许可说明书文件的真实性,不得销售来源不明、渠道不正当、质量安全隐患的食品。

加强广告审查。 严格规范广告传播行为,提高广告品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杜绝虚假推广、低俗文案。

加强平台内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管理。 加强价格促销方案预审,加强虚假折扣行为管理,不得利用自身特点地位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加强客户的权利保护。 树立客户第一理念,健全完整、高效、便捷的投诉举报解决和反馈机制。 依法落实网购七日无故退货、产品“三包”等规定,积极探索顾客权益保护制度创新。

加强个人新闻保护。 重视客户个人新闻数据的安全、采用和保护,严格防止个人新闻数据的泄露和滥用。 严格控制各类平台和app避免过度收集、泄露和滥用客户数据,造成电信诈骗等二次风险。

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遵守《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享受纳税优惠。

据了解,“双十一销售节”后,市场监管部门要反映人民群众的强烈突出问题,依法查处违法案件,集中曝光违法案例,密集公布规章制度。 最近,市场监督总局已经发布了《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网络交易监管办法》、《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等 市场监督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网络平台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对网上经济的研究,加深认知,把握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监管执法,加强网上合同、网上指导和法制推进教育, 督促平台公司提高内部管理能力,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共同维护网络经济公平竞争秩序。 (总台中央视记者王宓)

标题:“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要求网络平台公司直面问题 一再依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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