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调整了全年工伤保险待遇,截至今年已实现6连升

生活护理费最高人均每月3187元

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彭媛媛)昨天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广西发布了《关于调整年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从年1月1日起调整了残疾津贴、生活保障费、赡养亲属津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偿待遇。

从2007年开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提高全区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到今年实现了6连涨。 其中,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发放广西工伤职工、职工赡养亲属4万多人次,伤残手当月标准累计上涨1113元,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保障费和生活部分每人每月3187元。

残疾津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领取残疾津贴的劳动者残疾职工(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人均每月增加200元。 调整后月伤残津贴低于1810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弥补差额。

例如:赵某、广西某市单位3级残疾职工(未退休),自2019年3月起每月到市社会保险局领取残疾津贴2000元。 调整后,自年1月1日起,月伤残津贴增加200元,金额调整为2200元。

于谦某,广西某单位四级残疾职工(未退休),2019年9月起每月到县社会保险局领取残疾津贴1600元。 调整后,因月伤残津贴增加200元至1800元,低于月伤残津贴最低标准1810元,从年1月1日起月伤残津贴金额调整为1810元。

生活护理费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领取生活保障费的劳动者残疾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保障费分别调整为人均每月3187元、2549元和1912元。 调整后,低于原生活护理费标准的,按原生活护理费标准领取。 另外,与2019年12月31日前全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领取职工死亡职工赡养亲属抚恤金的人相比,人均每月增加60元。

例:孙某、广西某县单位工作人员,经劳动能力鉴定,认为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从2019年11月开始在县社会保险局每月领取生活保障费2354元。 调整后,自年1月1日起,生活照顾费调整为每月2549元。

李某、广西某市单位工作人员因劳动能力被鉴定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2019年在市社会保险局按月领取的生活保障费金额为2000元。 调整后,生活保障费为1912元,低于原领取额,因此从去年1月1日开始按每月2000元的原标准领取。

工伤保险待遇补充[/s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养老保险待遇,按规定需要补缴工伤保险基金的1级至4级伤残退休人员,补缴工伤保险基金的金额人均每月增加70元。

(作者:彭媛媛)

标题:“广西调整2020年工伤保险待遇,生活护理费最高每人每月可领31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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