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97字,读完约1分钟

南宁云——南宁日报(记者阮晓莹)近日表示,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全面推进广西城市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规范改造范围和复印件,编制专项改造规划,健全组织实施机制,扩大筹资和监管等措施。 2001年至2025年间,以基本完成2000年底建成的城市旧小区改造为目标,共有居民住宅约35万套。

《方案》确定,城市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设年代较早,养护设施流失,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较强的住宅小区(包括单一住宅)。 要点2000年底前建成的旧小区改造2001年以后建成,符合改造条件的旧小区可以按年度改造任务的一定比例纳入改造范围。

在筹资和监管方面,根据“谁受益,谁出资”,探索居民、管道单位、政府按比例分担出资责任的机制,大致上,公司和居民的出资比例在项目总投资的20%以上。 居民可以直接出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住房公积金、捐赠物、劳动投入等多种玩法参与改造。 各地可以将城镇旧小区改造纳入国有住宅销售收入存量资金的采用范围,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旧小区内部和小区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作者:阮晓莹)

标题:“广西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从业,涉及居民住宅约16.87万套”

地址:http://www.nh-inco.com/nnzx/25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