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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组织关于科学防控精准措施分区分级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广西新冠关于印发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控指〔〕50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属于“低风险地区”,全面复工复产,
一、公司再生产的几个事项
公司再生产无需办理申请、备案手续,县政府允许乡镇政府与公司签订责任书,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管和上门服务,指导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引导公司开展再生产工作。
二、保持交通通畅的事项
截至2月21日16时,上林县境交通要道体温检查点全部取消,交通运输全面恢复。 截至2月21日18时,各村屯检查点全部取消,确保人员正常流动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
三、政务服务的若干事项
政务服务的日常化、正常化。 面向县、乡、村政务服务中心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服务的各种窗口恢复对外开放。
四、农业生产的若干事项
保障糖橙、沃柑等农产品的正常采摘、加工和运输,生猪、鸡鸭等畜禽产品、种苗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运输,任何部门、乡村的组织和个体都不得与区块干涉。 保障活禽交易规范的秩序。 由县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研究,公布活禽交易防疫卫生规程、交易场所和设施建设标准,各活禽交易所(市场)应符合以上标准,达标,经验合格,可以开放。
五、服务、餐饮、旅游几个事项[/s2/]
(一)餐饮业允许开放。 要切实做好防护工作,鼓励手机支付购买餐费,不要直接接触。 出入需要扫码。 (二)市场、超市、酒店、商店等服务领域恢复正常经营秩序。 进出的人必须戴口罩,测量体温,进出必须扫码。 (三)景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等场所,由领域主管部门主动上门服务,指导业主落实主体责任。 游客的出入请务必打扫。 (四)各乡镇根据情况逐渐恢复“圩日”。
六、村屯(社区)、小区管理若干事项
(一)继续保存村(社区)卫生室、单位、小区的体温检查点,对出入者测量体温,提示戴口罩、出入所需的扫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疫区返程、发烧、其他流动调整可能经过疫区的三类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所辖区的乡镇政府或所在单位,由乡镇政府报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控制组。
七、保留禁止事项
(1)多次白事简、赤事停大体不凝聚、不聚餐、不扩大。 酒吧、ktv、网吧、电影院等人群密集的地方暂时不开放。 (2)持续严厉打击野生动物的销售、加工等行为。 (三)加大市场巡逻监管的从业力度,严厉打击乘机囤积、哄抬物价、无证无照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本通知自每年2月21日16时起实施。 迄今为止发表的相关通告、规定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
上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组司令部
二月廿一
标题:“2月21日起,上林县全面复工复产复商”
地址:http://www.nh-inco.com/nnzx/17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