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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招待会的现场。 记者邓玲摄影
南宁云-南宁信息网报(记者邓玲) 2月24日下午,记者从广西加强疫情防控医疗救治情况新闻发布会获悉,疫情期间,医保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应急医疗保障政策,确保疑似确诊患者因费用问题未及时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受医保支付政策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了做好新冠肺炎医疗保障工作,自治区医保局会同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文件,为落实“两个确保”,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
确保疑似确诊的患者因费用问题而得不到及时救治
一是必须保证疫情期间实行专项保障政策,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患者享受同等医疗保障待遇,尚未参保但及时补缴保险费的人员也纳入专项保障范围。 确诊患者的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由财政补助。
二是抢救后结算。 对疑似确诊的患者,无论是现场还是异地,都要进行救治、垫付。 其中,异地就医报销不执行减少异地就医支付比例的规定,减少因人流而感染的风险。
三是救治药物和医疗服务纳入医疗保险不受限制。 医疗机构在对疑似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实施救治过程中,符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我区现行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甲类项目支付管理。 在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不受原限制的录用条件限制。
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受医疗保险支付政策的影响
一是提前“垫付”资金。 尽快调整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算,对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列预算提前支付医保基金,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 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向承担急救任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医疗保险基金2.5645亿元。
二是为战争“疫情”药品和医用耗材开通“绿色通道”。 公布了一份文件,确定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和医用耗材在自治区药械采购网无法保障供应时,医疗机构可以在互联网下紧急录用。
此外,医疗保险部门将加强要点药品采购登记,做好防控工作。 对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人进行实名登记,实行日报制度,确保可追溯性,加强防控。
(作者:邓玲)
标题:“先救治再结算 广西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患者享受同等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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