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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2月24日电(朱江)今天下午,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为支持“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促进中欧班列快速发展,海关总署以党委名义出台10项措施,减少通关次数,加强枢纽网站建设,多联办
十项具体措施是允许公司自主选择报关模式。 除按规定在入境地口岸实施检疫外,公司可以自主选择在出境地口岸办理中欧班列货物报关手续,也可以在属地办理相关手续。
减少通关次数降低通关价格。 中欧班列交货单中运单为同一出口进港、同一日、同一车次、同一国内收货人、同一合同、同一品名的,公司可以向海关申请合并交货单,减少报关次数,降低报关价格。
推进“关铁通”合作建议的实施。 着力实施《海关-铁路运营商中欧班列安全和快速通关伙伴合作计划》,积极促进中欧班列沿线国家海关之间的数据交换、新闻共享,加强海关交流合作,提高中欧班列跨境运输便利化水平。
支持中欧班列枢纽网站的建设。 确有申诉条件的地方,支持中欧班列枢纽网站或集结中心建设,在海关监管工作场所(场地)开展集团货物业务和外贸货物混编运输业务,解放中欧班列运输能力。
促进中欧班列多式联运业务的快速发展。 支持开展以铁路运输为纽带的多式联运业务,允许中欧班列货物通过多途径转关办理海关手续,加强中欧班列运输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的对接。
支持利用中欧班列扩大进口。 确有申诉、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建设各类海关指定监管场所。 加强出境地铁路口岸海关非侵入式检测设备装备,积极宣传智能检测图,发挥科技设备一个性能,提高检测效率,通常不在出境地口岸实施开箱检测。
支持中欧班列扩大业务范围。 支持利用中欧班列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快递、邮件运输业务。
加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aeo的相互认识合作力度。 加快实施与中欧班列沿线国家“合格经营者”( aeo )的相互认识和通关便利措施,及时处理公司在中欧班列沿线遇到的通关问题,积极开展保障贸易通畅的公司信用培育和认证工作,使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贸易往来的公司成为海关aeo公司。
支持保税监管场所的建设。 在中欧班排重要的物流节点城市,必要时建设保税监管场所,利用保税制度的特点促进中欧班排快速发展,支持有效集约发行中欧班排。
加强新闻共享和互联互通。 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强海关与铁路、场站、中欧班列承运人、货代等相关主体之间以及中欧班列各沿线节点之间的新闻共享和电子数据传输交换,减少公司重复输入,优化工作流程,中欧班列无纸化
(作者:朱江)
标题:“我国海关出台十条措施力助中欧班列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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