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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中)确定销售的口罩(警察提供图)
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梁静)陈某利用海外关系,在朋友圈转卖口罩,非法牟利。 日前,南宁警方逮捕陈某,当场查获口罩23788个,陈某涉嫌非法经营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昨天,南宁警方通报了相关事件。
2月中旬,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七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宣布,有人在购物平台开设网店,可以大量销售各种口罩,发现这些口罩不仅价格昂贵,来源不明。 南宁警方对此进行了调查,掌握了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月21日上午,民警果断出击,在兴宁区邗武路某小区,逮捕嫌疑人陈某,当场查获印有各种外语标志的口罩23788只,消毒水160多瓶。 这些口罩没有中文标识。 据有关部门人员初步鉴定,该口罩不具备较有效的病毒屏蔽功能,无法发挥较有效的防护作用,如果不明真相的群众采用该口罩作为医用口罩,后果将十分严重。
经查询,陈某职业为导游,看到疫情过后口罩利润巨大,欲牟取暴利,通过海外关系,从国外大量购买口罩,在无口罩销售资格的情况下,以3.7元至20元的价格,通过朋友圈等渠道销售。 据统计,疫情期间,陈某通过物流快递渠道,全国、全区各地方达到760张(次),交易流量达230万元。
2月22日,市公安局兴宁分局立案侦查此案,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陈某候审。
警方警告说,对微商来说,医用口罩不仅仅是想卖。 我们平时使用的口罩分为劳动保护口罩、医用口罩和普通口罩。 疫情防控期间需要使用医用口罩进行防护。 医用口罩作为医疗用品之一,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 医用口罩的销售不仅需要“营业执照”,还需要“第二类医疗经营备案证明”。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经营者还需要提供销售口罩的进货发票、收货方(个体)的资质说明、产品的合格说明。 销售“三无”口罩、哄抬价格,一经检举,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甚至涉嫌刑事犯罪。
(作者:梁静)
标题:“无销售资质货源也不明 导游微信倒卖口罩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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