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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廖欣)昨天获悉,《自治区卫健委关于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监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印发。 幼儿园开园前,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组织相关机构对全体教职工进行疫情防控制度、知识和技能培训。 另外,检查园内的防控物资是否充足。

《通知》规定,开园前,医疗保健机构应要求在辖区的托儿所(区)设立临时隔离室(区),检查并聘用临时隔离入校及早晨下午晚上出现发热、干咳、腹泻和结膜充血等症状的教职工、儿童,指定其相应设施和专用 然后,开园前严格解除防疫。

在幼儿设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中,《通知》要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加大本辖区幼儿设施的指导监督力度。 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的体检制度,督促幼儿机构严格执行早晚检查制度、全天注意制度、每日消毒制度,定期对幼儿园儿童进行体检,指导其预防传染病、常见病。

《通知》还确定,必须及时准确处置疑似感染的园员。 托儿所卫生保健人员应做好每日入园儿童和教职工体温检查和在家情况了解,因病缺勤者应及时跟踪,及时发现疫情。

日常早晨下午晚间检查中,儿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时,应立即送往隔离室(区),由家长带到发热门诊进行防护指导。 教职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时,应立即戴口罩通知管内发热门诊就诊。 发现疫情要及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调查与隔离,做好园内清洁消毒工作。


(作者:廖欣)

标题:“广西托幼机构开园前须进行全体员工疫情防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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