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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监管部门3月4日获悉,联合公安、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商务、海关、网信等8个部门,在全市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的专项行动,建立了较为有效的防护产品安全保障机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执法机关检查某药店出售的口罩。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南宁市许多部门以线上和线下为中心,将各类公司和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比较,严厉查处非法产销和口罩非法回收销售等防护产品行为。 根据专项联合行动部署,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打击6类违法行为:囤积居奇、价格被哄抬、贯穿涨价、价格欺诈的行为。 未经规定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销售的行为。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销售失效产品的行为一般、工业用等非医用口罩假冒医用口罩等,假冒伪劣产品,冒充以下行为。 生产销售中没有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质量合格说明等三个产品以及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商标侵权、假冒专利、模仿混淆、虚假推广、虚假广告的行为。 另外,提高商品质量抽查频率,加大防护产品网络交易和网络交易服务平台不履行规定义务等调查力度。
据悉,公安部门密切关注各种疫情防护物资,严厉打击依法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非法经营犯罪和诈骗群众的诈骗犯罪。 卫生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场监督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医疗垃圾收集、运输、储存、处置方面的违法行为。 海关部门将严厉查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进口口罩等防护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商务部门督促商贸流通公司落实销售主体责任,加大检查力度,严格管控进货渠道,严格执行购销台账制度,发现有关线索及时移交当地相关监管执法部门。 网信部门按照有关部门的研究判断认定意见,及时处置违法违规新闻,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户。
此外,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畅通12315等举报平台和热线,向社会广泛征集线索,依法打击口罩等防护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作者:唐秋艳金涛何正君)
标题:“南宁8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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