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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重大项目落地降低公司用地价格

市自然资源局采取了多项措施,帮助疫情期间经济稳定增长

南宁云——南宁日报(记者胡明峰通讯员周培荣)近日印发《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自然资源保障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建设项目落地建设,创新审批办法,落实公司

疫情防控项目用地必须保证。 《措施》确定,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明确需要建设的疫情防控项目,可以先行采用土地,开通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落实接收不足的受理。 项目建设占用水田时,各县(区)、开发区优先平衡,不足部分由辖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市自然资源局统一安排。 为疫情防控需要不动产登记的,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确保抵押登记实现即时结算。

全力支持项目落地建设,做好重大项目服务保障。 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积极运用电话、微信、短信、电子邮件、政务服务平台等方法,与急需开工的重大项目业主单位、领域主管部门、建设指挥部进行信息表达联系,做好前期指导和服务工作 推进各类审批事项的“不见面”处理,采用“在线处理”、“电话处理”、“邮寄处理”等非接触处理方法处理业务,审批成果的接收从窗口领取变更为邮寄、电子邮件或网站下载等方法 并提高审批效率,对建设项目实行预审、审批不足,帮助公司有序恢复生产,推进建设项目的早期建设。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业务需要,《措施》提出妥善调整国有建设用地采购权供给办法,采用网上揭牌办法公开转让工业、商服、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 在转让时间节点上,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供给国有建设用地开采权的,可以根据南宁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实际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后中止转让程序,疫情解除后恢复转让。 履约监督管理中,受此次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货的,疫情续期不计入违约期,合同中原明确开(竣工)工日可以根据疫情结束时间顺延。

为了全面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切实降低公司用地价格,《措施》确定受疫情影响,确实难以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经市政府批准后可以适当延期缴纳。 受疫情影响,确实难以缴纳矿业权出让利益的,矿业权人可以申请分期缴纳矿业权出让利益。 疫情防控期间,以“先租后让”“租结合”的方式提供土地的公司,可以申请暂缓缴纳土地租金,租赁国有土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可以申请减免土地租金。

另外,《措施》确定农用地录取权审查的相关要求,简化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经营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即可获得设施农用地录取权,备案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一个月内补办。

(作者:胡明峰周培荣)

标题:“保障重大项目落地,降低公司用地价钱……南宁出台这些措施助力疫情期间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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