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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信息网报(记者邓玲通讯员杨樫)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印发《分阶段减免公司社会保险费通知》(以下称《通知》),分阶段发放广西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劳动
据悉,此次豁免主要是广西境内中小企业和以用人单位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3家社会保险公司的缴费部分,期限为年2月1日至6月30日共5个月。
另外,《通知》确定,年2月1日至4月30日3个月内,区内各类大公司、民办非公司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及其他类型单位3个社会保险单位的缴费部分减半征收。
减免三个社会保险机构缴费部分的机构或者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参加公司基本养老保险的机构)、以个人身份参加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工作人员缴费部分继续缴纳,不减免。 符合逐步减免、延缓公司社会保险费期限、条件的投保人可以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为了提高效率,减少计划,此次社会保险费减免不需要保险公司申请,只需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国家对大中小企业分类类型的有关标准,与现有保险数据库进行比较核实,按照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现有程序办理
另外,《通知》确定,对受疫情影响连续三个月亏损的公司,可以申请拖欠三笔社会保险费。 3家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基本上应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核准表》和财务报告,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定即可。
记者还获悉,从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将继续延长并实施逐步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 具体办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作者:邓玲)
标题:“广西出台阶段性减免公司社会保险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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