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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过假日”——315“国际顾客权益日”到来了。

在交通管理行业,很多人莫名其妙地卷入麻烦,有其他伴随违法犯罪的“假牌、假牌、假证”。

为了打击机动车卡证方面的造假、打卡等违法犯罪行为,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完全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持续开展精准布控、联动调查、打击窝点、打卡舞弊专项整治行动。

今天,

请和我们一起“休假”!

检查现行的

年3月9日14时10分左右,宾阳县交管大队人民警察沿国道322线巡逻时,悬挂“粤w”牌照的白色货车车厢载有混凝土吊架,车后拖着小型混凝土搅拌机,在路上晃晃悠悠。 民警停止检查,发现这是一辆挂牌的报废汽车,驾驶员在接受某次非法购买改造后,前往周边工地进行了施工。 最终,民警依法对蒙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12分。

详细检查

2019年12月23日10点30分左右,南宁交警7大队接到汽车检测控制系统警告:疑似夹克的黑色轿车进入玉兰路某小区。 附近执勤的警力迅速出动,在该小区的停车场发现了嫌疑车辆和驾驶员。 经进一步核查,该车被挂牌,民警依法扣留车辆,证明对驾驶人予以处罚。

南宁交警基于信息大数据综合研判平台,研究了时空拆解新技术战法,成功识别出同一时间段出现在不同区域的同一车牌号的车辆,锁定南宁市内长时间活动的假、号型车辆,就是这个

创建/ s2/组

2019年12月上旬,民警在日常巡逻中查获了采用伪造牌照的电动自行车,购房发票也是假的。 抓住线索后,警方顺藤摸瓜,逮捕了销售假牌照的嫌疑人,并找到了生产假牌照的工厂。 在制假现场,没收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假电动自行车牌照和几十张假汽车牌照。 法规链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体不得采用伪造、变造或者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第九十六条,采用伪造、改造或者伪造、改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征收,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改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保卡、驾驶证等法律可以用于说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一项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件的活动中,可以伪造、改造或者依照他人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保卡、驾驶证等法律用于说明身份证件,情节严重的,采用拘役或者管制,

警察有限,民力无限。 当广大群众发现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时,及时向警察部门通报,我们将依法进行调查。

通知方法[/s2/]

1、电话: 0771-2890122 (交通警察支队长热线) 0771-2890110 (受理伪造卡事件)

2、“南宁微交管”小程序的“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平台。

3、电子邮件地址: jj2890023@qq;

4、关注南宁交警官方微信、微博,留言。

一年365日

每天“315”

打击假牌套违法

一直在路上!

标题:“315|365 ,“打假”在路上!”

地址:http://www.nh-inco.com/nnzx/161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