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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周志英通讯员张焕杰)疫情期间,深夜聚集饮食,民警上门劝说,以为不是,辱骂民警,暴力抵抗。 昨天,南宁市青秀区法院通过远程审判,法庭判决妨害疫情的公务案件,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庞某林有期徒刑一年,判处被告人黄某乐有期徒刑十个月。 据说从案件被受理到宣判,只花了五天时间。

经法院审理,今年2月12日晚,被告人庞姓林、黄姓乐等人来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某小区某房间喝酒聊天。 第二天凌晨,外卖员何某将不小心送到该小区另一个房间号码的外卖错误交给了庞某林、黄某乐等人,被发现后求助。

当天凌晨2点左右,民警抵达该小区,发现蓬某林、黄某乐等4人在房间聚集喝酒。 民警对4人在新型冠状病毒关键时期也聚餐喝酒的行为进行了说服教育,4人不仅无法接受,而且蓬某林还拿着手机进行了拍摄,和黄某乐一起挑衅,辱骂民警。

当警察呼叫4人回到派出所协助调查时,蓬某林、黄某乐反应激烈,暴力抵抗。 一个林拽着民警口罩,用胳膊勒住民警的脖子,喊道要他拿刀。 黄某乐在旁边用手机拍摄谩骂,趁此机会撕掉民警口罩,严重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

审判中,被告人庞某林、黄某乐在法庭认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庞姓林、黄姓乐在疫情期间聚众饮酒聚餐,执法民警说服教育其时,以暴力、威胁的做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经构成违反刑法有关规定、妨碍公务罪 综合具体案件后,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庞有期徒刑1年,被告人黄某乐有期徒刑10个月。


(作者:周志英·张焕杰)

标题:“聚众吃喝不听劝还袭警 南宁两男子妨害公务领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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