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09字,读完约3分钟
南宁云-南宁信息网报(记者邓玲通讯员彭连华杨権)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自年4月1日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广西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正式实施。 《奖励办法》规定,通过举报人提供线索,核实金额,最高奖励达到10万元。
根据《奖励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举报奖励涉及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和公司养老金、职业年金基金。 举报社会保险行业5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奖励适用本办法,具体为
、单位或者个人虚构、隐瞒事实,逃避社会保险的缴费义务
二、公司或个人隐瞒虚构、事实,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三、公司或者个人隐瞒、收受虚构、事实,骗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等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提供社会保险服务的机器,虚构、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说明,协助他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或者待遇。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营运机构、开办社会保险基金专项的机构和专业管理银行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威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
应鼓励满足以下五个条件的举报:
一、实名通报
二、有被查明的举报人,提供相关证据和线索,包括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和具体违法违规行为。
三、举报复印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和本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四、举报人提供的首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税务部门掌握
五、通报情况得到验证。
根据《奖励办法》,奖金的多少首要通过查明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金额来明确。 具体标准为:提供举报人违法违规事实,调查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不含)的,按调查金额的6%奖励的核对金额在3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以下(含)的,按核对金额的4%奖励的确认金额在3万元以下(含) 未满400元的,由400元奖励的工伤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专家管理银行等内部人员举报的,可以按照对应标准双倍计算奖金。 但是,奖励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另外,《奖励办法》确定,举报部分事项以举报人自身权益、举报名义代他人主张权益,以及举报人对社会保险基金负有管理、经营、监督等法定职责不属于奖励对象。 进一步确定了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金的领取、受理机构、审批流程、奖金来源等。
可见,出台该《奖励办法》将更好有序地引导广大群众,比较有效地参与监管,为认真查处社会保险行业各类违法行为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法律框架下,防止广西区内出现不同的奖励标准。
(作者:邓玲彭连华杨樫)
标题:“4月1日起广西对举报社保违法违规最高奖10万元”
地址:http://www.nh-inco.com/nnzx/15438.html